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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带物品乘坐公交车加付车费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时间: 2019-09-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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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携带何种物品乘坐公交车需要加付车费,请落实回复。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 根据《威海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规定,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重量在10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064立方米以上、0.1立方米以下者,应加付一人车费;重量在20公斤以上、5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1立方米以上至0.125立方米以下者,应加付二人车费。超过规定重量50公斤以上或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的物品不予付载;物品高度或长度超过1.5米不予付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