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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六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19-09-0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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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现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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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六批) 


          时间:201992

反馈问题

省方案四十:督察发现,山东省部分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在海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办理用地手续,大量海域被违规填占。2013年以来,未经海洋部门审批,违规办理海域用地手续512宗,涉及海域面积2283.1公顷,其中实际填海面积1903.6公顷

我市情况2013年以来,在陆海交叉区域内,我市共办理用地项目手续421宗,面积合计1889.6498公顷。

整改目标

建立国土、海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成对421宗用地的处置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多规合一”,妥善处理国土、海洋部门交叉管理区域用地用海问题。

 

 

整改措施

 

 

(一)20183月底前,各区市对陆海交叉区域内的已批准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20186月底前,根据省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区市对陆海交叉区域内的已批准用地项目分类制定处置方案,逐宗明确处置意见、处置时限、责任单位。

(三)在未解决陆海域交叉重叠问题之前,沿海区市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首先核实是否涉及陆海重叠范围,对涉及陆海重叠范围内的用地,必须由海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海域的意见。

(四)20186月底前,建立国土、海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整改完成

情况

 

(一)建立协商工作机制。20185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发展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威海市国土资源局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的通知》(威国土资字﹝201843),实行部门联动,强化审前把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省政府重新划定海岸线前,对陆海交叉管理区域内未供应的土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用地审批时,先征得海洋发展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进行用地审批;同时海洋发展主管部门在陆海交叉管理区域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时,也须经海域使用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稳步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完成了多规差异图斑比对及分析分类工作,共分析出“多规”差异图斑6万多个,差异面积共约250平方公里,并制订了差异图斑处理原则。通过图斑校核、消除工作,最终形成了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多规指导图”。“多规指导图”面向多规成果应用部门,提供多规成果数据汇集,并实时更新,实现各部门之间规划成果的汇集与共享。

(三)强化执法巡查。一是周密实施“碧海2018”“海盾2018”专项行动。先后印发了“碧海2018”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海盾2018”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行动要求。二是强化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建立巡查日志,责任到人。2018年以来,根据卫星图片巡查等手段,发现疑点疑区,进行核查及处理的共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