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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背景介绍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能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市科技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9年8月16日前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

    联系电话:5818652

    电子邮箱:liuting@wh.shandong.cn

    传     真:5819039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5日


    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达标规范运行,强化服务供给,提高孵化产出效率和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加速实体经济优化升级和发展壮大,自2019年起,对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开展建设和运行绩效评价,制定本工作细则。

    绩效评价结果是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认定(备案)的主要依据,也是落实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奖补政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绩效评价对象为:在威海市行政区划内,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其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有意向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可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科技局研究同意后,可纳为绩效评价对象。

    第三条 对应参加而拒不参加、拒不配合绩效评价,或逾期未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取消当年度和下一年度申请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奖补资金资格,同时,对其当年度和下一年度各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和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包括: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确定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授予和限定第三方机构权利,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进行过程监督;受理、处置绩效评价争议;处置、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等。

    第五条 市科技局负责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保持指标体系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变化,围绕促进科技企业孵化体系结构优化和运行质量提升,适时做出指标增减、指标赋分比重增降、指标计分标准变更等调整,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前30日公开。

    第六条 绩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能力”“孵化绩效”两项一级指标。“服务能力”主要评价是否符合所对应级别的认定要求,参照所对应级别认定条件设置二级、三级指标。“孵化绩效”主要评价孵化产出水平,包含但不限于“评价期内新增入孵科技型企业(团队)数量”“评价期内孵化产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评价期内孵化产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下级指标。

    “服务能力”评价结果是推荐各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和复核的主要依据。“孵化绩效”评价结果是落实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绩效评价不承认“体外孵化”,报告的入孵企业、团队需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或报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扩建范围之内。

    第八条 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科技局根据业务实力、组织能力、信用情况等优选确定第三方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

    第三方机构组建成员不少于5人的绩效评价组,成员可以在本机构外挑选,财务、技术、管理专家各不少于1名,其中财务专家须有注册会计师资质,技术专家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管理专家应取得科技部火炬中心颁发的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并从事孵化器管理运营工作不少于3年。

    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和授权委托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以客观公正为基本原则,一经发现或被检举后核实明显存在有失公正问题的,列入科技失信“黑名单”。

    第九条 绩效评价按属地管理组织开展,驻威机构、市直机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归口属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配合开展。县级科技主管部门须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第十条 绩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8月初启动,9月15日前结束,非特殊原因,第三方机构不得延迟。绩效评价程序如下:

    1.7月底前,市科技局确定第三方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

    2.8月初,市科技局下发通知,启动年度绩效评价;

    3.8月15日前,绩效评价对象完成自查,向属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绩效评价表、通知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

    4.8月20日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对绩效评价对象提交材料、资料的形式审查,按市科技局确定的上报方式上报;

    5.8月25日前,第三方机构组织完成对绩效评价对象提交材料、资料的审查,做好汇总处理,据以明确现场核验计划;

    6.9月10日前,第三方机构组织绩效评价组完成对所有绩效评价对象的现场核验,形成并签署现场核验情况表;

    7.9月15日前,第三方机构组织绩效评价组完成对所有绩效评价对象的会议评议,分别提出并签署评议意见;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书,备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书附件,提交市科技局。

    绩效评价对象提供材料、资料及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转报可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第三方机构打印存档、备案。非经市科技局许可,不得超过规定范围要求绩效评价对象提供材料、资料。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按计分和评议情况评定,评定结果由市科技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绩效评价全过程接受绩效评价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对象对绩效评价工作中所提交材料、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科技局责令更正,依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指正、取消当年度和下一年度申请市级以上科技奖补资金资格、当年度和下一年度不受理市级以上各级孵化载体认定和复核申请、列入科技失信“黑名单”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及绩效评价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职责和权利,不得对外发布任何绩效评价信息。不得收取绩效评价对象任何费用、接受绩效评价对象宴请和任何馈赠、使用绩效评价对象交通工具。

    第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威海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期间如有条款增减变更,市科技局以正式通知说明。

    2019年7月8日

    《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重要源头。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市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工作,优化政策措施,促进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快速发展,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众创空间11家、专业化众创空间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2家、众创空间26家,总量居全省前列,在孵企业超过1900家,为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能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市科技局起草了《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

    二、主要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打造“双创”升级版精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提出要“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部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指导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起草过程中,我们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作为工作细则的基本出发点。

    (二)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要求,“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全面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将进一步引导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服务,促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能力,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三)强化精细化管理。我市2014年制定的《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到期,2019年8月省科技厅重新修订出台《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70 号),本次制定的《工作细则》,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等指标进行了量化,旨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上档升级。

    三、主要内容

    本《工作细则》共15条。

    第一条 阐明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开展绩效评价的意义;

    第二条、第三条 明确了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对象;

    第四条至第七条 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是市科技局,主要评价指标围绕“服务能力”“孵化绩效”两个方面设计;

    第八条至第十条 明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 明确绩效评价的评价等次,提出主动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要求绩效评价对象须如实提交评价材料;

    第十三条 明确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依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对《绩效评价工作细则》的解释权与实施时间进行了说明。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于2019年8月5日,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8月16日,未收到有关意见与建议。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