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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08-18
    • 公开发布日期:2019-08-18
    • 发文字号:威政办字〔2019〕4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文件废止原因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威政发〔2023〕2号)文件,本文已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威政办字〔2019〕4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职业院校布局合理,专业产业密切对接,中高职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2年,蓝色经济产教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初具规模;到2025年,在全市形成3—5个各具特色、产教深度融合的产业园区(基地),教育和产业融合特色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基本形成,我市争取进入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区行列。

    二、重点任务

    1.构建职业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布局。荣成市依托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等职教资源,聚焦海洋装备、海洋渔业、海洋食品及海洋生物制药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蓝色经济产教融合发展先行区;高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等教育集聚优势,着力打造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经区依托东部滨海新城建设,着力打造集职教园区、文化旅游区、康养服务区三位一体的职教特色园区;南海新区结合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优势学科,重点建设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为主的产教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标黑体字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对全市区域内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进行统筹管理。理顺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威海技师学院管理体制,落实市级统筹管理;支持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积极推进威海职业学院、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入省属10所重点建设职业院校行列;支持威海技师学院开展本科生预备技师培养,支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承建威海市老年健康管理大学,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中职学校通过“靠高挂强”提高办学层次,加快中高职院校融合发展,不断扩大中职、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强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统筹力度。成立市级专业设置指导委员会,对全市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进行全面评估。对接区域产业需求和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医药与医疗器械、海洋食品、电子商务等专业。争取2—3个高职专业群入选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每年支持建设5个以上省级或市级品牌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4.拓宽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途径。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全面启动职业院校依托骨干专业建设二级学院,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二级学院、创新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必须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5.优化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引导骨干企业主动承担协同育人职责,鼓励企业为技能人才留威就业提供更好的待遇及发展空间。统筹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项目,推进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争取2所高职院校,2—3所中职学校及职教集团(联盟)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6.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政府、企业和驻威高校、职业院校联合建设高水平产学研用培养基地和本专科实习实训示范基地。2019年威海市公共实训中心投入使用,并依托实训中心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每个城区规划建设1所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院校按照“校中厂”“厂中校”的模式,建设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基地、文登新能源汽车维修实训基地、文登机器人焊接实训基地、威海智能制造培训基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实训基地等一批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广泛开展面向转岗工人、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制度,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退役军人局、残联)

    8.全面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创建工作。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合作机制促进高校与地方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8〕22号),推动驻威高校产教融合步伐。支持学校、企业承担国家产教融合试点任务,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积极推进骨干企业进行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到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达到3—5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驻威高校)

    9.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在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职业院校自主制订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岗位设置,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自主组织竞聘上岗和人员聘用管理,自主确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支持市属高职院校根据办学需要,确定党政管理机构以及教学、科研、教辅等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二级院系取消行政级别,试点从现有的具有管理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直接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职业院校教职工人员控制总量的20%可聘用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或产业教授,同级财政部门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或按照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拨付薪酬。(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财政局)

    10.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教学,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盘活公办职业院校资源,利用校内设施设备,职业院校所办企业或职业院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社会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所得合法收入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加快众创空间建设,到2020年,每所高职院校至少创办一个众创空间,每所中职学校至少创建一个创客实践中心。到2025年,至少培养50名优秀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培养5000名齐鲁工匠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推进职业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动职业院校国际化办学步伐,继续举办好国际产学研合作交流会,举办国际应用技术创新大赛和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巧手大赛,扩大威海职业教育影响力。鼓励职业院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沿途国家合作办学,开发符合威海市情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外办)

    三、保障措施

    12.强化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技工教育及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技能鉴定;财税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政策、有关校企合作的税收激励政策;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本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和指导职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3.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适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体系。制定职业院校考核评估办法,将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做为评估的重要内容,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投入、试点开展、表彰激励、学校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建立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构建高效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搭建政府、企业与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科技部门要及时发布科技信息、校地可合作项目等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定期发布企业名录、校企合作项目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半年更新发布一次职业院校专业学生分布、社会服务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实时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学生参加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营造良好氛围。构建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格局。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