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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罐车“一车一罐一品”规定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时间: 2019-05-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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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民来电咨询:罐车营运证只允许装载一种液体货物,是何原因,请落实回复。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答复: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罐车罐体容积是一定的,为了确保罐车不超载,许可装载的液体危险货物也要确定,以保证其罐体装载后,罐车不超载。故对罐车的许可要“一车一罐一品”,不能许可罐车运输某一类或者某一项液体危险货物。营运中的罐车罐体检验报告符合要求,并有蒸罐证明,可以持相关手续到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进行经营范围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