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咨询:参加人才引进后,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补助政策,请落实回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根据《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人组发〔2018〕9号)规定,对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及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2018 年(含)以后毕业,毕业3 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