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19-02039 发布单位: 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9-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支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海洋发展局
时间: 15:40
点击次数: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海洋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仍然面临海洋渔业转型步伐不快,海洋牧场、远洋渔业、市场交易等存在短板等问题。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出台《关于支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

《政策措施》全面综合对比了相关政策,充分考虑了我市海洋渔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总体坚持的原则是:通过政策激励和引导,调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努力将优势放大,做成亮点,打造全国样板;将短板补齐,使弱项成为强项,增加新的发展动能。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提升海洋牧场发展水平。一是降低海域使用金标准;二是壮大海洋种业,对新扩建规模化工厂化育苗养殖车间和种业基础设施的,分别最高补助100万元、200万元;三是鼓励深海养殖,按照投资额,对大型深海智能网箱每个最高补助10%,首艘养殖工船最高补助20%;四是开展海洋牧场示范,对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每个奖励200万元。

       (二)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一是依托沙窝岛基地等建设东北亚水产品交易中心,对在交易中心卸货交易的,每吨奖励20元,吸引水产品集散交易,加快形成买全国、卖全国的格局;二是由政府统一打造两处集展示交易、休闲旅游、购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海产品展示交易平台;三是发展蓝碳生态产业。将开展蓝碳技术标准研究、成果转化,为未来开展海洋碳汇交易奠定基础。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