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0-00022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16:14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9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药款预付金结算流程。

一是预付金申报。二是预付金拨付。三是预付金清算。四是会计核算。

(二)统一相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1、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按省里规定执行。

2、与中选药品同一通用名下的非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按省定原则分类确定。

3、异地就医人员使用规定药品未联网结算费用的医保支付标准,按不超过同一通用名下药品支付标准中的最高值确定。

(三)完善医保支付方式

(四)强化保障措施

1、 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2、加强药款预付金监管。

3、加快医保业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