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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省级环保督察已整改完成交办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三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19-10-21 14:36
点击次数:

我市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有67件已整改完成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号

邮政编码:264200

电子邮箱:whhbdc@sina.com

电话:0631-5203019


威海市省级环保督察已整改完成交办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三批)


序号

区域

受理编号

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查处及整改情况

销号情况

1

环翠区

0829-7

来电反映:

 

环山路高家庄路段修路,污水管道被破坏,污水一直向路面排放。

1.加快污水管网并网施工进度,做好环山路污水管网的动态管理;

 

2.污水管网修复后,施工单位对污染路面进行清刷,消除污染影响;

3.2019年,经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已整改完成。

2

环翠区

0905-4

统一路416号旁边检察院家属楼化粪池外溢,影响周围居民出行,气味污染。

协调市水务集团对化粪池下游管道进行疏通、维修,消除外溢,已整改完成。

3

环翠区

0821-6

群众反映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万福山庄小区环保不达标情况:道路破损严重无人管、道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小区供水不达标、二次供水水质差,小区多次反映无果,建议改为水务集团统一供水;小区无路灯存在安全隐患,乱开乱挖、到处是垃圾,多处臭味冲天,造成环境污染;小区东后山树木损坏严重,有蔓延趋势,毁树种菜,破坏生态。

1.万福物业已入驻,并按合同约定维修路灯、路面等,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小区绿地种菜已全部清理完成,没有反弹;污水管道修复完成;

 

2.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改善;

3.物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对蓄水池进行清洗并消毒。

4

环翠区

0824-6

来电反映:

 

万福山庄饮用水由水务集团将饮用水供给到万福山庄水塔后二次分流至业主家中,导致饮用水浑浊、有异味。其向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水务集团答复供给万福山庄的饮用水合格。举报人希望水务集团直接供水至业主家中。

1.万福物业已入驻,并按合同约定维修路灯、路面等。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小区绿地种菜已全部清理完成。没有反弹。污水管道修复完成。

 

2.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改善。

3.物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对蓄水池进行清洗并消毒。

5

环翠区

0824-13

来电反映:

 

万福山庄因配套费未交,水务集团未接管。饮用水是由水务集团将饮用水供给到万福山庄水塔后二次分流至业主家中,由于水池无人清理,现水质差且有异味。希望由水务集团直接供水至业主家中。

1.万福物业已入驻,并按合同约定维修路灯、路面等。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小区绿地种菜已全部清理完成。没有反弹。污水管道修复完成。

 

2.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改善。

3.物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对蓄水池进行清洗并消毒。

6

环翠区

0824-19

来电反映:

 

万福山庄饮用水浑浊、有异味,希望得到解决。

 

1.万福物业已入驻,并按合同约定维修路灯、路面等。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小区绿地种菜已全部清理完成。没有反弹。污水管道修复完成。

 

2.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改善。

3.物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对蓄水池进行清洗并消毒。

7

环翠区

0829-8

来电反映:

 

万福山庄1.饮用水问题:自来水管没有直接接入城市主管网,造成二次污染恶化,影响居民正常用水,水被污染成黄色、浑浊、又腥又臭;

2.万福山庄除主干道外,其它道路全是豆腐渣工程,路面坑坑洼洼、垃圾遍地都是且有扬尘。居民之前向区政府网站平台反映过,但回复居民反映不属实。相关部门每次去查看都只在主干道看一眼、媒体记者拍个照片。希望领导能实地勘察,去边边角角看一下,不要只看主干道,只做表面工作,请实际为老百姓办实事。

1.万福物业已入驻,并按合同约定维修路灯、路面等。开展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小区绿地种菜已全部清理完成。没有反弹。污水管道修复完成。

 

2.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改善。

3.物业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对蓄水池进行清洗并消毒。

8

文登区

0825-2

1.文登区文峰花园小区1号楼排污管道经常出现堵塞,怀疑是排污管道破裂。

 

2.自来水出现刺鼻气味,居民无法正常使用,怀疑是污水管道破裂污染了自来水管道。


1.由天福街道安排机械对该楼排污管道及化粪池进行清抽作业,对部分淤堵严重存在不均匀沉降的排污管道重新进行修葺,确保该楼排污系统通畅。目前已完成整改。

2.由天福街道对居民私自改造的雨水管进行整改,将接到污水管内的雨水管在距离地面30厘米左右处锯断,并在锯断口处加装弯头;对损坏的污水管检查井进行修复。目前已完成整改。

9

文登区

0825-12

来信反映:

 

文登柳林河南岸有多家活鸡加工厂的废水污染河流;天不亮就开始生产,影响住户休息;鸡屎臭味大。要求其搬出。

文登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私自排污入河的3家活鸡加工店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封堵排污口。

10

荣成市

0830-6

荣成市虎山镇石耩子村东面养鸡场无养殖手续,异味大。

目前该养殖户蛋鸡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原址不再从事养殖活动。

11

乳山市

0906-15

乳山市冯家镇砦里村村东南面大型养猪场粪水渗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源,村南河水被污染成臭水沟。村民多次向乳山市环保局反映,乳山市环保局也去过好几次,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乳山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冯家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12

高区

0829-22

高区文化西路小石岛“岗林海”酒店大门左边污水井盖,雨天往外冒污水。

1.水务集团立即对污水井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

 

2.高区污水厂及时调整进厂水位控制装置,以降低污水管道负荷。目前,水位控制装置调整已完成;

3.高区市政局对外溢污水污染的人行道板进行更换,组织园林维护部门对外溢污水进行冲刷。目前,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

13

高区

0830-2

高新花园小区,3号、4号、5号楼污水直排,导致小区内景观湖被污染。

1.高新花园开发商威海文平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3号楼排放污水管道与小区污水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已完成施工;

 

2.针对高新花园5号楼业主私自加装排水管问题,怡园街道寨北社区居委会入户通知该户业主封堵并拆除私自加装排水管。目前,该户业主已将私自加装排水管封堵。

 

14

高区

0902-2

高新花园小区3号楼污水直排,导致小区内景观湖被污染。

1.高新花园开发商威海文平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3号楼排放污水管道与小区污水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已完成施工;

 

2.针对高新花园5号楼业主私自加装排水管问题,怡园街道寨北社区居委会入户通知该户业主封堵并拆除私自加装排水管。目前,该户业主已将私自加装排水管封堵。

 

15

高区

0831-12

高区帝王宫北面金海滩海水浴场旁,生活污水由河入海。

1.由水务集团负责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定期清理外运淤泥杂物,加强河道两侧管网巡视巡查力度,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2.2019年,经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已整改完成。

16

高区

0828-11

来电反映:

 

高区小石岛海滩垃圾成片。高区实验一小对面两条河里面垃圾成片。

1.对小石岛海滩上岸海洋垃圾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增加小石岛海滩保洁人员及垃圾桶数量,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2.对南北向河道桥板上的杂物及时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对东西向河道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并对河道黑臭淤泥进行置换填铺,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加大对周边市场、商户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再次出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17

高区

0828-5

高区田和街道仁和佳苑小区西小门门口有个废旧厂房,周围各种垃圾。

1.对废弃厂房及周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废弃厂房破损窗户进行密封,新设立一组垃圾桶;

 

2.将该区域垃圾桶纳入环卫垃圾清运范围,每天按时清运该处垃圾桶内的垃圾;

3.由仁和佳苑社区居委域加强监督管理;

4.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已整改完成。

18

高区

0821-1

威海市国际海水浴场大白帆建筑周边环境脏、乱、差,沙滩周边都是垃圾没有人及时清理,下水管道直接裸露在外,非常影响周围环境。

沙滩上摆放垃圾桶,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19

高区

0908-7

高区奈古山路16A楼后面的垃圾无人清理。卧龙福地南区北门建筑垃圾无人清理。贵和花园南区东侧花园围挡里的垃圾无人清理

怡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奈古山路16A楼后、卧龙福地南区北门里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督导小区物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0

高区

0829-14

金海滩9号小区德州南街东边有一片空地。

 

1.里面堆放有建筑垃圾,滋生蚊虫。以前创城时清理一些,并栽上花草,但并未成活。建议垃圾清除后将路面硬化。

2.有2台废弃的机动三轮车长久堆放。

1.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该处生活垃圾及杂草进行清理;

 

2.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槐云村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该空白地干净整洁;

3.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联系车主将2台废弃三轮车转移。

 

21

高区

0820-1

反映高区卧龙生活小区57号楼北侧无垃圾桶的问题。垃圾放路边,三个月清理一次,臭味大。

 

1.组织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

 

2.在57号楼北侧新设置了2个垃圾桶;

3.在57号楼北侧显著位置悬挂提示牌,同时,加强巡查力度。

22

高区

0903-20

远遥墩路盛世家园小区北面十米,部队院里有人倒海鲜水,气味大。

高区环卫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冲洗,消除异味,同时加强道路巡查工作,确保发现此类问题能够及时处置。

23

高区

0902-5

威高花园A区西门垃圾无人清理。

1.怡园街道办事处和高区环卫处联合对现场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装载转运;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随意丢弃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24

高区

0824-10

高区天津路金猴公寓红绿灯西路段,下雨时路面易积水,平时有扬尘情况。

1.对该路段雨水管道和雨水检查井定期进行疏通和清淤;

 

2.雨量较大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理积水问题,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3.加大该路段机械化洒水降尘清扫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25

高区

0904-4

高区火炬路最东面、昌鸿K小区2、3、4号楼北面,有100米,宽30米左右的土路。晴天扬尘,雨天积水,路面泥泞,希望有关部门能将路面硬化。

道路建设工程于2018年9月15日开工,11月15日完成,道路全长120米,共建设路面1440平方米,人行道960平方米。

26

高区

0904-17

高区蓝天广场小区193-15号附近,南门和东门车辆行走有扬尘、建筑垃圾,下雨的时候有污水。

1.由高区市政局督导威海热电集团对热力管线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增设围挡,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加快施工进度,完成施工改造并恢复路面;

 

2.高区市政局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对蓝天广场小区道路坑洼、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3.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小区物业督导,持续改善小区卫生清理质量和物业管理水平。

27

高区

0825-1

1.高区寨河路24号楼往北道路坑坑洼洼,地面有石子裸露,有风的时候产生扬尘。

 

2.24号楼楼下下水井塌陷,水泥破碎,下雨天集满污水。

1.完成破损路面修复,共更换井盖一套,砌筑管沟4米,混凝土硬化55平方米;

 

2.完成下水井塌陷修复。

28

高区

0826-7

柴峰小区3区7号楼2单元5楼业主在楼道内堆放回收的废品,异味大。

1.对堆放在楼道内的废品进行整治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2.田和街道办事处责成柴峰小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跟踪复查,防止侯某某再次在楼道内堆放废品。

29

高区

0903-4

高区大岚寺74号楼门前车库出租给租户做垃圾中转站,污染环境。

1.田和街道办事处要求张某某对露天晾晒的少量潮湿物品进行自行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2.大岚寺小区所在居委会金峰塔社区居委会督促物业公司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车库周边及外围环境整洁干净

30

高区

0830-14

来电反映:

 

高区大岚寺76号楼南侧车库顶上,长年有业主晾晒回收的垃圾,有异味且滋生蚊虫。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清理完毕。目前,已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田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其清理完毕;              

 

2.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防止再次出现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现象;       

3.大岚寺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小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环境。

31

高区

0904-8

高区华田小区92号楼四楼租户在草厦子里面堆满了菜,部分菜腐烂,楼道里有刺鼻气味。

1.田和街道办事处现场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派人配合当事人对公共区域的杂物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由田和街道田东社区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32

高区

0905-10

高区依海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用来回收废品,垃圾成堆。

   1.由物业公司督导薛某平立即停止在地下停车场堆放个人物品行为,并将地下停车场堆放的生活用品及垃圾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由物业公司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再次出现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个人生活物品及垃圾的问题。

33

高区

0905-14

1.小区环境脏乱差,公共绿化破坏严重,沿街商铺污水随意泼。

 

2.哈工大校区正门与该小区之间有条排水沟,水沟下覆盖着一个生活污水排放暗沟。举报人怀疑暗沟将污水排入金海滩海水浴场。

其它问题不涉及环保,请另行处理。

  1.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前对小区垃圾桶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绿化监督管理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绿化行为。目前,已清理完毕;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品香春饼菜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禁止其随意倾倒污水,并加强对周边商铺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3.水务集团强化监管和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河道水质正常。

 

34

高区

0823-5 

柴峰小区北边的山属于黄家沟,黄家沟把山对外承包。每天不定时地有车把大量垃圾(各种垃圾都有,每天都有10-20车)拉到山上进行掩埋,持续时间将近一年。曾多次向上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每次一有检查就停工,检查一走就会继续工作。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5

高区

0823-11

来电反映:

 

柴峰小区北边山上堆满了建筑垃圾。近期雨天较多,举报人担心雨水过大把垃圾都冲到小区里。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6

高区

0823-14

来电反映:

 

柴峰小区北边的山堆满了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曾多次向当地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每次一去检查就在山上将垃圾直接掩埋,检查一走就继续向山里运垃圾,怀疑有人提前通知。由于该小区紧挨山,且最近雨水较多,小区居民担心出现危险。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7

高区

0823-17

高区柴峰小区垃圾污染。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8

高区

0823-18

高区柴峰小区垃圾污染。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39

高区

0826-6

其于8月23日拨打山东环保督察热线反映柴峰小区北山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问题(受理编号0823-5),执法部门只将垃圾堆就地掩埋,未清运垃圾。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孙某某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地面垃圾清运工作,2018年9月16日前将掩埋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清运。目前地面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

 

2.高区建设局负责督导孙某某完成垃圾清理、分类、外运工作,一旦再次发现掩埋垃圾行为,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40

高区

0823-27 

古寨东路与崇文路交叉口的燕喜堂药房广告噪音大,扰民。  18:50举报人来电询问该噪声问题解决情况。并表示已向市长热线反映2年之久但仍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能尽快解决。

该店已整改完毕,不再使用音箱进行宣传,同时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工作。

41

高区

0826-11

来电反映:

 

高区恒瑞街30号楼非鱼莫蜀饭店油烟机噪音大扰民,海拉尔烤羊腿饭店炭烤炉灰尘大污染环境。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2

高区

0827-5

根据规定,居民生活小区不能审批饭店建设。高区恒瑞街30号楼楼下的“非鱼莫蜀”饭店一天24小时营业,烟囱嗡嗡响、油烟气味大、顾客喧闹声大,曾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希望能直接取缔该饭店或能改成营业至夜间22点,减少扰民情况。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3

高区

0827-12

高区恒瑞街30号楼楼下门市房不具备开饭店资格,但是仍有五家饭店。饭店无正规油烟管道,油烟直接排到小区内,且阻碍小区冬天加保温层。且楼对面存在一排露天烧烤,油烟排到小区内,造成污染。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4

高区

0827-14

高区恒瑞街30号楼下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5

高区

0827-16

高区恒瑞街30号楼下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6

高区

0827-28

高区恒瑞街30号楼下两层部市房内开设饭店。但没有专业油烟管道。不具备开店的条件。饭店油烟直排至小区,气味大。1.“非鱼莫蜀”饭店营业至凌晨4点,油烟气味大,排风机噪音大,顾客喧哗声音大,非常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2.“蒙古烤羊腿”晚上9、10点以后不定时露天烘烤;         3.举报人怀疑饭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都是为了应付检查,无检查时则浓烟滚滚,环保局对饭店进行罚款制度未取得很大成效;              4.饭店油烟管道均为自己安装,管道过长影响小区安装电梯。希望政府能够加强规范。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7

高区

0829-18

来电反映:

 

27号反映的恒瑞街30号非鱼莫属饭店问题(受理编号0826-11),28号有工作人员前去测噪音,29号有工作人员前去测油烟。举报人表示烟囱是从下到上直达楼顶,对每户居民都有影响,但                                                                                                                     监测人员只在楼下监测,肯定达标,居民要求去家中监测。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8

高区

0831-2

来电反映:

 

恒瑞街30号楼楼下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排风机噪声大,一天24小时营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1.楼下海拉耳烧烤饭店两个大烟囱直冲西面小区内,油烟管道上的油一直向下滴,污染环境。虽现在停业转让,但举报人担心转让出去以后情况也会如此,希望能得到整改;

2.楼下饭店8月29日已发红头文公开停业整顿,但“非鱼莫蜀”、“昌德宫烤肉”等饭店夜间仍然偷偷营业,排风机持续响到凌晨4点左右。居民表示自2018年1月1日政府就颁发了关于非专业安装油烟管道的商住两用型楼房禁止开饭店的相关文件。而非鱼莫蜀是2018年4月份开业的,不符合相关规定,且高区各种包庇。建议取缔,彻底解决油烟、噪声等污染问题;

3.8月30日执法局中午、晚上个监测一次,晚上10点监测的一次为不合格,因非鱼莫蜀排风机在二楼离住户非常近,不仅排风噪声大,排风机的震动频率也非常影响居民,希望能测一下震动频率。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49

高区

0904-18

1、恒瑞街30号楼楼下饭店非鱼莫蜀油烟气味大,居民家里、楼道里都是该饭店的油烟味,且依然营业至凌晨4、5点左右。

 

2、执法部门一去监测,油烟气味就小了,没有监测人员的时候油烟气味就非常大;该饭店的排风机安装在二楼,震动墙壁频率较大,居民要求监测,但执法部门回复说监测需要居民自费,请问是否有相关规定。

3、最西面的重庆1945饭店门上贴着停业整顿,但该饭店依然正常营业。

4、执法部门处罚了楼下一家贵宾饭店一万元,举报人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楼下所有饭店最守法的一家饭店,最多营业至9点左右,有失公允。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50

高区

0908-1

高区恒瑞街30号昌德宫、惠香烤肉、大农南烤肉等饭店噪声、油烟扰民。大农南饭店营业至凌晨4点,且与贵宾庄饭店的油烟管道安装在居民楼入口顶部,给30号楼一单元居民带来不便,希望将该油烟管道拆除。还有非鱼莫蜀9月4日下达三天后整改通知,但至今非鱼莫蜀仍在正常营业。

1.噪声问题。夜间超标的4家饭店晚10点后停止油烟设施运行。同时尽量压缩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油烟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尚未缴纳罚款的惠香火锅烧烤、昌德宫烤肉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开饭店问题。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予以撤销复议决定。3月26日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正式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4.加强日常监管。

 

51

高区

0827-2

高区沈阳路95号家家悦超市东侧“威鹏汽车美容会所”每天高音喇叭,扰民。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威鹏汽车美容会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警告,禁止其再利用高音喇叭播放营销广告;

 

2.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现场核查,该店已整改完毕,不再利用高音喇叭播放营销广告。

52

高区

0829-10

来电反映:

 

高区居然之家1.大显示屏对着小区居民楼,凌晨3点突然打开,非常刺眼。12315也曾要求显示屏降低50%的亮度,但没任何改变;向市长热线反映也未得到解决;

2.喇叭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1.目前,国家尚无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经协调,居然之家高区店同意将LED显示屏的亮度降至原来的30%,并将开关时间调整为早6时至晚20时;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居然之家高区店按约定亮度和时间使用显示屏。同时,加大对周边其他商户使用大功率音箱宣传行为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已整改完成。

53

高区

0830-18

威海高区田村B区生活小区对面“居然之家”商场墙体广告光污染,扰民。

1.目前,国家尚无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经协调,居然之家高区店同意将LED显示屏的亮度降至原来的30%,并将开关时间调整为早6时至晚20时;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居然之家高区店按约定亮度和时间使用显示屏。同时,加大对周边其他商户使用大功率音箱宣传行为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已整改完成。

54

高区

0830-9

来电反映:

 

1.神道口老杜拉面饭店在厢式货车内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垃圾随意丢弃。

2.亨利烧烤油烟管道接入地下水道,导致周边下水道返味。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油烟排放超标的老杜拉面饭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车辆已移走,缴纳罚款;

 

2.老杜拉面饭店向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承诺,不再使用厢式货车进行烧烤;

3.亨利烧烤烟道已整改。

55

高区

0830-11

海信海景壹号小区内的职工餐厅无油烟处理设施。

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职工餐厅已搬离,整改完成。


56

高区

0831-9

来电反映:

 

高区古寨东路263号楼前有木头堆放,长期无人清理。

1.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于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于某于2018年9月2日前清理完毕。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由田和街道办事处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防止乱堆乱放现象再次发生。

57

高区

0831-16

来电反映:

 

高区辛汪寨路与顺河街交叉口东南角老三洗车行,露天洗车污水排向路面。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老三洗车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露天洗车行为,拆除临时遮阳蓬,并将周边堆放的杂物清理干净。目前,洗车行停业,该处遮阳棚已拆除且周边杂物清理完毕;

 

2.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一旦再次发现露天洗车和搭建遮阳棚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58

高区

0901-6

来电反映:

 

威高花园西门附近有一栋烂尾楼,有人在里面堆放回收的垃圾,并散养鸡、狗,有噪音及异味污染。

1.高区市场监管局责令9名住户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018年9月3日前完成乱堆乱放及散养鸡、狗问题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由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再次发现无照经营废品收购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3.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高区公安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该处再次出现乱堆乱放、圈养家禽现象。

59

高区

0903-15

来电反映

 

高区恒丰街55号楼西侧及楼道内堆放垃圾,路面未硬化。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王某某于2018年9月6日前完成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

 

2.污水管网改造完成,路面完成硬化。

60

高区

0904-22

高区颐和小区28号楼楼下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1.液化气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2.对2018年新开饭店,烟熏火燎、味美佳已停业,花雕醉鸡对外转让;

3.油烟超标的五谷丰登、馍面世家两家饭店整改后油烟达标排放,罚款已缴纳。

61

高区

0908-6

高区火炬五街28号楼草厦子全部改造成饭店,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未铺设排污管道,将污水直接排入居民污水管道,导致污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曾多次向市政府、高区反映,至今未解决。

1.液化气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2.对2018年新开饭店,烟熏火燎、味美佳已停业,花雕醉鸡对外转让;

3.油烟超标的五谷丰登、馍面世家两家饭店整改后油烟达标排放,罚款已缴纳。

62

高区

0906-6

高区大岚寺村大岚寺小区23号楼,东边主道上有辆废气客车,客车旁有人在露天烧烤营业,有检查时就会转移到25号楼后面的草厦子里进行烧烤,检查一走就会转移到原地,油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希望能得到解决。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双辉烧烤家常菜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移走报废大巴车,并于2018年9月8日前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目前大巴车已移走;

 

2.刘某向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不在草厦子烧烤作业及楼下占道经营。

63

高区

0906-17

高区帝王宫家家悦超市南面双辉烧烤油烟扰民。

1.组织人员对其烧烤炉具的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将烧烤炉具的油烟排放口街道油烟排放主管道,已整改完毕;

 

2.经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情况符合规定;

3.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该店已更换为老友串吧海鲜。

64

高区

0907-6

高区火炬五街16号楼、18号周边将近十几家饭店油烟排放设备噪声扰民,其中正月初九饭店、圣和饭店安装的油烟设备紧邻居民楼,不符合15米-20米的规定,韩锅王油烟排放设备噪声扰民。

1.对于盛和快餐店和正月初九饭店的油烟设备排放口设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两家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饭店于2018年9月26日前按规定要求完成自行整改;

 

2.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区环保分局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现象,将依法进行处理;

3.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盛和快餐店和正月初九饭店均按照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65

高区

0908-10

高区威高时光城对面、贵和花园2期西面院子里原绿庭花卉现改成饭,油烟气味大、噪音扰民。

1.高区环保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油烟、噪音超标现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2019年,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原绿庭饭店已停止营业,现为山东青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

66

高区

0907-9

神道口A区南门周边饭店、民政局红绿灯北古寨东路东西两侧饭店油烟大,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1.那家餐饮饭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16日前完成自行整改,实现达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饭店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1万元。待业主陈述申辩期过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尚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7家饭店尽快安装设施,安装完成前停业整顿。2018年9月15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复查时发现,8家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均已安装完毕,全部整改到位

67

高区

0831-17

高区文化西路蓝天广场北门属商住楼,无专用排烟管道,不适合开饭店。

 

1.四姐老火锅、韩膳馆、青瓦台等到饭店向南自建排烟管道,油烟直排小区内,污染小区环境。建议这几家饭店将排烟管道改到其他方向。

2.神农炭烤排烟管道自建向北,油烟气味大,排放超标。

1.2018年11月27日对神农炭烧烤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关闭并罚款1万元。业主提出诉讼,正依法推进。

 

2.青瓦台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