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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目前有1项问题整改完成,申请销号。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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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
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四批)
序号 | 整改任务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完成情况 |
省问责问题二 | 威海市港航管理局于2016年10月违规为马山集团码头港口经营许可续证。 | 荣成市委、市政府,市港航局。 | 停止马山港的一切经营行为,2018年4月底收回《港口经营许可证》。 | 已经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并严格依法行政。 (二)对马山港采取断水、断电、封闭道路、禁止船舶靠港等措施,实行全封闭管理,杜绝一切生产经营行为或人为活动。 (三)根据《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按照属地职责和部门职责分别做好辖区港口企业的环境保护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