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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卡丢失卡内余额补回的问题

    一市民来电咨询:其市民卡丢失,卡内余额是否可以补回,请落实回复。 
   

 

    威海市商业银行答复:1、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目前,国内通过银联清算的银行卡的电子现金都无法挂失。 2、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记息,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用于小额免密脱机消费。脱机交易不同于主账户联机交易,不实时验证卡片是否挂失。消费时先扣减芯片内余额,待商户将消费数据批量上送后才记账,故卡片丢失后电子现金仍可进行脱机消费,所以电子现金丢失后不能马上补回。电子现金补回业务,应在银行卡有效期(10年)到期日180天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威海市商业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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