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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文章来源:威海日报
时间: 2018-09-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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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我市办结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42件,包括第二十批16件和前十九批未办结的26件。其中属实37件,不属实5件。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表。截至9月25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共计二十批34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8年9月2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备注
10829-6    乳山市南黄镇东珠耩村富喜养鸡场、十三养鸡场气味大,水污染严重。
乳山市      1.南黄镇东珠耩村无富喜十三养殖场,实为福喜第二十三养殖场,该场位于东珠耩村村东南约2公里,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适养区,可以进行畜禽养殖。养殖场于2012年6月投产使用,占地面积50亩,现有6排单层鸡舍,设计存栏肉鸡18.8万只,8月9日出栏肉鸡18.5万只,此期间为空栏期,8月30日开始进鸡苗。该养殖场采用专业发酵养殖技术,运用稻壳垫料处理粪便,污水收集在污水储存池,由公司定期回收至福喜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现场勘察未发现附近有河流、水库、塘坝等,仅门外10米处有一“水沟”,无外来补充河水和外流出口,也未发现粪污排入痕迹,不存在水污染严重问题。
      2.关于气味大问题。9月5日,乳山市环保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厂界臭气进行了监测,其中厂界上风向臭气浓度(无量纲)为10,下风向三个监测点臭气浓度(无量纲)分别为16、17、15,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Ⅱ级排放标准(标准值≤20)。
C类
20830-16    坐落于市政府广场东的纪念路“家家悦”超市,有“三阳、一味、福源、乐家”等多家烧烤店,油烟污染。环翠区油烟      1.三阳烧烤店。8月31日现场检查时,店主为避免被处罚,马上自行停业整改,当场承诺重新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在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毕并经过专业检测合格前,停止营业。因饭店停业关门,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无法检测,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取得排放数据,不能启动处罚程序。8月31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三阳烧烤店限期改正。9月3日,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该店油烟进行了检测,2个排气筒出口检测值分别为0.36mg/m³、0.25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5mg/m³)。
      2.一味烧烤店。8月23日,该店曾被举报过,其经营烧烤和炒菜两项内容。8月25日该店烧烤项目油烟净化设备更换完毕,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油烟进行了检测,检测值为0.74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5mg/m³)。炒菜项目原先已安装净化设备,8月24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油烟进行过检测,检测值为2.67mg/m³,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mg/m³)。8月31日,再次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炒菜炉油烟进行检测,检测值为0.30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mg/m³)。
      3.福源饭店。8月31日现场检查时,店主为避免被处罚,马上自行停业整改,当场承诺重新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在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毕并经过专业检测合格前,停止营业。因饭店停业关门,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无法检测,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取得排放数据,不能启动处罚程序。8月31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其限期改正。9月3日,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该店油烟进行了检测,检测值为0.31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5mg/m³)。
      4.乐家酒店。该店只提供住宿服务,不提供餐饮服务,通过现场核查没有发现餐厨设备。
      (由于每个饭店的灶头基准不同、排烟口高度不同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距离不同,因此采用的油烟排放检测标准值不同)
    1.针对一味烧烤店炒菜项目油烟超标问题,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  
    2.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对三阳烧烤店、一味烧烤店、福源饭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9月5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鲸园街道办事处,督促三阳烧烤店在管道上方安装了拐脖,确保不再向居民楼方向排放油烟。同时,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在半年内开展一次跟踪复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扰民问题。
C类
30831—19
      1.文登区葛家镇西窑村西山矿山乱采乱伐,破坏生态;垃圾填埋灌溉水库。
    2.运矿车灰尘污染果树和生活。
文登区生态
    垃圾
    扬尘
      1.文登区葛家镇西窑村西山矿山实由威海市安顺石材有限公司开发(由文登市华岩石材有限公司转让后成立),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矿区面积0.013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2万立方米/年,证照齐全,不存在乱采的情况。采矿区东侧堆石料处及其周边,林业划为商品林,种植白玉兰等苗木,现无立木。
      2.采石场位于西窑村西北,周边共有2处塘坝、1处水塘。在采石场正南有1处塘坝,现场水面清澈,无采石垃圾堆放;村东有1处塘坝,现场水面浑浊,无采石垃圾堆放;村东南有1处小水塘,水质清澈,无采石垃圾堆放;采石场建设沉淀池。经调查了解,村东塘坝水质浑浊是近几天降雨,雨水冲刷泥土导致水面浑浊。经查,该采石场垃圾堆积在附近空地,不存在垃圾填埋灌溉水库的问题。
    3.运输矿石的车辆途经果园路段为田间土路,村庄至料场之间连村路为水泥路面,破损较为严重。运输车辆运输大块石料,碾压土路造成汽车灰尘导致污染果园。
      1.由文登区林业局积极配合区森林公安局对毁林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置。
      2.由文登区水利局监督该公司于9月20日前对村东塘坝进行防护施工。
      3.由文登区交通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对该路段涉嫌超载、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4.由文登区葛家镇政府督促该公司于9月30日前做好破损路面整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C类
40901—1
    文登区米山镇米山村西和谐硅业污染周边水、土壤、大气。
文登区
    土壤
    大气
      米山村西和谐硅业实为威海市和谐硅业有限公司,位于米山镇米山村西约600米,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和硅烷偶联剂混合物生产,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并于2017年通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
      1.关于“水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严格落实了环评审批要求,所有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零排放,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平时监察执法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外排现象。
      2.关于“土壤污染”的问题。现场勘查,该公司原料场、生产区、罐区、固废暂存区及废水收集、处理和输送系统等均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未发现废水渗漏情况;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进行了规范收集、贮存或转移等有效处置,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
    3.关于“大气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时有废气排放,该公司每季度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均未发现外排废气超标。因此,不存在大气污染的问题。
C类
50901—5
    文登区天福山聚源食品公司污水直排,污染周边水资源。
文登区      文登聚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带汁装即食海参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排放的废水均排入到蓝海产业园污水站进行进一步处理。通过核实4月—8月的用电量,该企业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无废水外排,厂区周边也未发现存在污水直排痕迹,不存在“污水直排,污染周边水源”的问题。
    9月13日,文登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水排污口的遗留污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138mg/L、13.1mg/L,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
C类
60902—4
      文登区文登营镇教场东村周边的迪沙药业、万图有限公司、金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
文登
    大气
      1.迪沙药业实为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教场东村东约700米处,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艺废气密闭收集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污水及废气处理设施均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数据适时上传至环保部门,在线监控显示外排废水及废气均稳定达标。今年以来,该公司每季度均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该公司外排污水、废气、噪音进行检测,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环境违法行为。此外,近期区环保局多次安排执法人员昼夜巡查,厂外均未闻到明显异味,该公司环境管理人员不定期昼夜检测,也未发现废气超标情况。9月6日,文登区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重新对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23mg/L、4.88mg/L,符合(GB/T31962—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值为COD≤500mg/L、氨氮≤50mg/L)。
    2.万图有限公司实为山东万图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教场东村西北约500米处,主要生产、销售WT98环保卫生安全增塑剂,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该公司尽管建成投产多年,但由于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订单不足等原因,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年正常生产在一百天左右。此次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废气排放,且在厂外也未闻到任何异味。今年7月27日,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其外排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6.8mg/m3、未检出,符合(   DB37/2376—20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值为≤500mg/m3、≤200mg/m3);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18mg/L、5.04mg/L,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值为COD≤500mg/L、氨氮≤50mg/L);昼间57.4-58.7dB(A)、夜间46.3-49.1dB(A)、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值为≤65dB(A)、≤55dB(A))。
    3.金祥有限公司实为威海金象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教场东村北约300米处,主要生产干粉砂浆和新型建筑保温材料。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粉尘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目前正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环评竣工验收。经查,该公司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散装水泥罐车向水泥储罐卸水泥时,正常情况下会有少量粉尘排放。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也未闻到任何异味。经了解,8月22日,该公司用泵车向水泥储罐卸散装水泥时布袋除尘器突发故障,导致部分水泥外排,由于该公司处置比较及时,影响得到了及时消除。
      1.由文登区环保局对迪素制药外排污水、废气及噪声进行重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由文登区环保局对万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一旦恢复生产立即对外排污水、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3.由文登区环保局、文登营镇政府加大对金象实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粉尘外泄现象不再发生。
      4.由文登区环保局加强对涉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废水外排、废气排放超标等问题,立即查处。
C类
70903-11    威海华润湾九里午间施工噪音大,扰民。环翠区噪声    华润威海湾九里项目共6期,其中1-3期已经交付使用,4期近期即将交付,5期已经封顶,9号楼前6期工地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午间禁止施工没有规定。9月7日,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了噪声检测,昼间场界东、南、西、北检测值分别为69.8dB(A)、62.3dB(A)、69.2dB(A)、72.6dB(A),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标准值为70dB)。
    1.9月7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向威海市水利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能超过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尽快完成整改并接受复查。
      2.9月7日后,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定期对该工地进行检查。9月14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了相应的减噪措施:对使用年份较多的桩基进行检查,对摩擦发出异响的部位进行了整改,如在轴承部位注入黄油、大杆与设备之间重新焊接等;组织对大型设备驾驶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其加强设备保养;在大门处张贴禁止鸣笛标识,指派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
      3.9月15日,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再次进行了噪声检测,昼间场界东、南、西、北检测值分别为68.5dB(A)、53.4dB(A)、59.3dB(A)、64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标准值为70dB)。
C类
80904-1    环翠区光明花园1号楼一层二层饭店油烟、风机噪声扰民。环翠区油烟、噪声    1.光明花园1号楼有4家饭店(延边冷面馆、江湖渔饭店、猪的故事饭店、台北小城酒店)正常营业。9月5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延边冷面馆、猪的故事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值分别为0.76mg/m³、0.44mg/m³,均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mg/m³)。9月11日对江湖渔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值为0.43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5mg/m³)。
      2.该楼4家饭店在营业时,会产生一定声音。9月5日,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委托山东佳诺检测有限公司对延边冷面馆、猪的故事饭店、台北小城酒店进行了噪音监测。延边冷面馆、猪的故事饭店昼间测量值分别为70dB(A)、64.6dB(A),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标准值为60dB);台北小城酒店昼间测量值为57.6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标准值为60dB)。
       (由于每个饭店的灶头基准不同、排烟口高度不同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距离不同,因此采用的油烟排放检测标准值不同)
    1.针对台北小城酒店油烟超标问题,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
      2.针对延边冷面馆、猪的故事饭店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环翠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9月18日前完成噪声治理,实现达标排放,逾期未改正将依法予以处理。江湖渔饭店安装了新风机,隔音棉等设备。9月19日,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委托市环保监测站对3家饭店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标准值为60dB)。
      3.安排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加强对4家饭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C类
90904-5      威海经区华夏路最东面、皇冠中区与皇冠南区之间的一条东西河,河水非常臭,退潮时露出的污泥又黑又臭,希望能得到改造治理。经区 水      渤海河海滨路以西段河水清澈,无异味;海滨路以东段处于入海口位置,河水和海水交汇处导致河道底泥沉积较多,气温高时底泥发酵散发异味,水质不够清澈。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曾有反映过该问题,2017年12月水务集团进行了清淤,异味明显减轻,但仍有轻微臭味。为彻底根治黑臭,经区市政局于2018年8月21日委托水碧清(都江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治理实验,并委托山东科健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8月26日和9月3日对水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测,经检测,渤海河水质较大改善,整治成效明显。
      通过学习国内河道治理先进经验,结合河道污染状况分析,经区管委计划投资200万元,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微生物治理技术恢复河道生态。目前渤海河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正在招标,9月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定于9月28日开标。治理工程从10月初开始,治理期3个月,年底前完成,届时,河道底泥散发异味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C类
100904-20      乳山市石村村北明珠硅胶和福喜公司中间有臭水沟流经该村,原先的鱼虾都死了,也不能洗衣服了。乳山市      群众反映位置确有一条排水沟,位于乳山市环城北路南侧,其上游为洼九埠村村南的雨水河道,下游向南汇入石村小河,主要用于泄洪排水。该区域位于城乡结合部,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未延伸到此位置,此区域未实行雨污分流,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随雨水排入此沟。2018年7月份,随着外环北路的建设,此区域管网已全部配套,企业污水全部接入管网。为提升此区域环境,计划分两步进行治理,第一步,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自8月10日开始,对排水沟进行清淤、疏浚、排水,此工程已于8月25日完成。为防止企业偷排污水,城区街道办事处在此处水沟上方设立了两个高清摄像头,安排专人监管,未发现有企业偷排污水。为进一步检测治理后水质情况,9月11日,乳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mg/L、氨氮0.99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Ⅴ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40mg/L、≤2mg/L)。第二步,由水利局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对石村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改善河道环境,此工程计划汛期结束后实施。    1.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巡查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2.由乳山市水利局、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快推进河道疏浚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有关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
C类
110904-21      威海市古寨西路,威海热电厂南红绿灯往南80米左右路西,“新达钣金”及其相邻喷漆店,产生气味、噪声、粉尘污染。高区大气
    噪声
    扬尘
      1.新达汽车钣金修理部和车之悦汽车修理部工商注册、环评备案手续完备,均按要求建设了封闭式喷漆房,配套安装了滤网除尘和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设施。
      2.9月5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新达钣金修理部喷漆房排放废气和设施运行噪声进行了检测。废气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0.4mg/m³、排放速率0.0005kg/小时,苯浓度未检出,甲苯浓度0.3mg/m³、排放速率0.0003kg/小时,二甲苯浓度0.4mg/m³、排放速率0.0005kg/小时,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³、排放速率0.002kg/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0.07kg/小时,苯12mg/m³,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0.062kg/小时,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0.02kg/小时,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0.2kg/小时)。噪声检测结果显示,东、西边界噪声值分别为56dB(A)、45.8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限值60dB)。但该店存在室外打磨、喷漆房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3.9月5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车之悦汽车修理部喷漆房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0.1mg/m³、排放速率0.0005kg/小时,苯浓度未检出,甲苯浓度2.4mg/m³、排放速率0.0003kg/小时,二甲苯浓度3.1mg/m³、排放速率0.0005kg/小时,非甲烷总烃浓度10.1mg/m³、排放速率0.002kg/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0.07kg/小时,苯12mg/m³,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0.062kg/小时,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0.02kg/小时,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0.2kg/小时)。
      4.关于两家汽修店低空排放问题。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第7.1条规定: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高度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加严50%执行。按照该规定,两家汽修店废气排放速率均符合要求。
      5.两家汽修店所在门市房在两栋居民楼之间,相对独立,不属于商住一体综合楼。国家对商住一体综合楼是否允许开有喷漆的汽修店,无法条约束和规定。车之悦汽车修理部2012年与阮家寺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空地并在空地设置密闭式烤漆房,符合经营和环保要求,不属露天作业。
      高区环保分局对新达汽车钣金修理部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禁止从事室外打磨车漆作业,并立即对喷漆房打磨作业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C类
120904-22
    1.28号楼楼下饭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2.饭店私自将门市房和28号楼下的承重墙打开贯通,住户家里多处裂纹问题。
      3.物业为商户改造下水,破坏地面,下水管道多次堵住问题。
    4.楼下存储大型液化气瓶,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问题。
      5.五谷丰登私自架设到楼顶的排烟设施,没达到消防要求,二层楼消防验收问题。
      6.五谷丰登北边的凉皮肉夹馍、西北风味面馆(草厦子)没有排烟设施,直接用泡沫板遮挡排烟”问题。
      7.28号楼下馍面世家、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鸡等饭店都是2018年以后注册的,违反了《威海市饮食业油烟管理办法》问题。
高区油烟
    噪声
      1.6家饭店分别是五谷丰登农家院、馍面世家、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醉鸡、张记西北风味面馆。9月11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6家饭店噪声实施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西北风味面馆、花雕醉鸡、烟熏火燎、五谷丰登农家院、馍面世家、味美家噪声值分别为54.9dB(A)、53.5dB(A)、47.1dB(A)、53.3dB(A)、49dB(A)、49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限值60dB)。
      2.火炬五街28号楼楼下五谷丰登农家院(184-4号)因饭店装修私自改动室内2处墙体。通过多次约谈,该饭店已于2017年9月份自行恢复因装修改动的室内承重墙。
      3.因28号楼地下管道多次堵塞,小区物业联系水务集团进行下水道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工作并恢复路面。
      4.高区市政局对五谷丰登农家院饭店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气瓶间使用钢瓶超期未检,气瓶间面积不足、未封顶、无泄压口与警报器。
      5.五谷丰登饭店使用地上一、二层,饭店没有消防开业手续,现场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应急照明数量不足等问题。其他饭店只使用地上一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小餐饮,按照便民措施规定,可免于办理消防开业手续。
      6.凉皮肉夹馍和西北风味面馆为一家饭店,该饭店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备,泡沫板是加装的降噪措施。
      7.五谷丰登农家院、馍面世家、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醉鸡、张记西北风味面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分别为2017年3月17日、2017年4月11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8月21日、2015年5月28日。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醉鸡注册日期为2018年后,违反了《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禁止在未配套建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以及异味、废气的饮食业经营项目”的规定。
      8.9月5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6家饭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烟熏火燎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0.39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mg/m3);馍面世家油烟排放浓度为1.65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mg/m3);味美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0.93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0mg/m3);花雕醉鸡、西北风味2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34mg/m3、0.66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2mg/m3);五谷丰登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1.89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2mg/m3)。
      (由于每个饭店的灶头基准不同、排烟口高度不同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距离不同,因此采用的油烟排放检测标准值不同)
      1.高区市政局对五谷丰登农家院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责令五谷丰登农家院饭店于9月9日前完成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威海市液化气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由威海市液化气公司为五谷丰登农家院饭店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已整改完成。
      2.涝台边防派出所现场对五谷丰登饭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饭店于9月12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3.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18年以后注册的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鸡3家饭店制作完成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个月内自行改正。逾期拒不改正,依法进入关闭程序。
      4.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油烟排放超标的五谷丰登、馍面世家2家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拟处罚款1万元。
C类
130904-23    环翠区西北山土产小区楼下的威海景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工作时异味大,扰民。环翠区大气    现场检查时,该汽修厂正在喷涂维修车辆,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车间内及排气筒周围无明显异味。9月14日,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该厂喷漆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检测,甲苯0.274mg/m³(标准值40mg/m³)、苯2.17mg/m³(标准值12mg/m³)、二甲苯0.603mg/m³(标准值7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1.市环保局环翠分局责成该企业严格落实维护检修制度,每周检查一次废气处理设备,及时更换损坏的紫外线灯管,每月更换一次活性炭。
      2.组织该企业和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居委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C类
140905-5    塔山中路2-4号金谷商城南,桥底下鸿鑫烧烤排风管对着道路边、排到住户家里。环翠区油烟      9月5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自查自纠时,曾督促该餐饮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并当天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9月6日接到举报后,现场检查时,该小餐饮店已停业,排风管对着大众路,不存在排放至住户家中的情况。      目前,该店已拆除排风管和门头,已停止营业。安排环保网格员定期进行巡查,避免问题死灰复燃。C类
150905-11    高区恒泰路和沈阳路交叉东南角有垃圾回收站,污染环境。高区垃圾      1.高区玉勇废品回收部已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品回收。该回收部周围为厂房,无居民区。高区服务业管理处、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联合对玉勇废品回收部下达了取缔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于5日内完成清理工作。
      2.8月25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回收站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回收站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2.7dB(A)、52.6dB(A)、52.7dB(A)、53.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60dB)。
      1.鉴于玉勇废品回收部周边主要为工厂区,没有居民区,手续合法且噪声达标,高区管委决定暂不对该回收部加重处罚。
      2.该回收部主动申请并书面承诺于9月16日前搬离。由于废旧物品较多,且需要临时在城区外寻找并租赁场地堆放,该回收部未完成清理工作。目前,三处乱搭乱建已拆除完毕,废旧物品全部清理完成。
C类
160905-14    1.小区环境脏乱差,公共绿化破坏严重,沿街商铺污水随意泼。
      2.哈工大校区正门与该小区之间有条水沟,水沟下覆盖着一个生活污水排放暗沟,举报人怀疑暗沟将污水排入金海滩海水浴场。
高区      1.东文化生活小区是非封闭、尚未改造的老旧生活小区。该小区设施比较陈旧,存在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公共绿化带破坏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小区沿街商铺一品香春饼菜馆随意泼洒污水。
      2.水沟为钦村河河道,暗沟为钦村河通道,主要用来收集沉淀河道淤泥,避免河道杂物流入大海。从美观和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盖板覆盖,不是生活污水排放暗沟。2017年,高区开展钦村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完成4处污水并网改造,对1350米的污水管线进行升级改造,清运钦村河入海口1860立方米淤泥,并实施第三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备安装改造。
      1.由高区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于9月7日前对小区垃圾桶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绿化带监督管理和巡查工作。目前,已清理完毕。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品香春饼菜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禁止其随意倾倒污水,并加强对周边商铺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3.由水务集团负责对暗沟内淤泥进行集中清理,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和巡查力度,防止河道内洗衣、倾倒生活污水现象发生。
C类
170906-3      威海市公安局西侧龙泉花园小区,小区里面西面一排门市房,正在进行露天喷漆作业,油漆气味大、漆泵噪声大,绞磨机噪声大,居民整个夏天都不敢开窗户。曾多次反映,一去检查就关门,检查人员一走就继续工作。高区大气
    噪声
      1.该处门市房共有3家住户,1家为普通住户(由刘某义租赁并提供给从事家装的朋友丛某清的工人作为宿舍),1家收购废品兼居住,1家销售铝合金门窗(经访问周边邻居,该店长时间未开门)。
      2.9月6日,刘某义借用朋友喷漆泵和绞磨机在自己租赁的门市房前对4个木质养花箱喷漆,产生异味、噪音扰民。喷漆作业于当天完成,喷漆泵和绞磨机也于当天运走。
    3.刘某义平时靠打零工赚钱,无固定职业。
      4.未曾接到过群众对此处异味、噪音等举报,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居民整个夏天都不敢开窗户。曾多次反映,一去检查就关门,检查人员一走就继续工作”问题。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督导业主搬走养花箱,并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搬运清理工作。
      2.高区环保分局现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禁止其在此处从事喷漆作业。
C类
180906—5
      文登区高村镇岭上董家村西面宝隆钢厂,未经任何处理就进行露天粉碎废旧煤渣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污染了与该厂仅一墙之隔举报人家里的果树。曾多次与文登区环保局反映,文登区环保局只是让该厂洒水后再作业,9月6日该厂作业前没洒水,举报人再次找到文登区环保局,文登区环保局表示没有时间过去处理。
文登区扬尘      1.举报人反映的宝隆钢厂实为威海宝隆石油专材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厂区东南角为钢渣堆放地,在钢渣装卸时会产生部分扬尘。8月18日,文登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威文环改字〔2018〕8-1号),要求该公司建成钢渣堆放场,并对厂内钢渣进行清理。
    2.经现场测量,该堆场距离举报人果园直线距离182米,位于举报人果园东南方,但风力较大时,会有部分粉尘飘向果园。文登区农业部门专家到现场对举报人果树进行了鉴定,认为果树并未受到粉尘污染;现场查看周边其他农作物,也并未发现粉尘痕迹。
      3.文登区环保局先后3次接到举报人反映“宝隆钢厂扬尘污染影响果树生长”的问题,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但均未发现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存在明显粉尘,通过对4处排气筒出口进行监测,颗粒物浓度分别为8.9mg/m³、8.1mg/m³、8.0mg/m³、6.4mg/m³,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标准(颗粒物准极限值为30mg/m³)。
      4.9月6日9时36分,文登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人来电,要求马上到现场对果树受到粉尘污染问题进行解决,当时执法人员正在高村镇驻地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并告知举报人处理完信访举报投诉后再现场查处,10时15分,文登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处,因此不存在“没时间过去处理”的问题。
      1.由高村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钢渣堆的清理进度,于10月1日前建成钢渣堆放场。若逾期未建成,将由文登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
      2.由文登区环保局责令该厂做好钢渣清理时的洒水清扫工作,减少扬尘污染。
    3.由文登区环保局加强对钢铁、煤炭、水泥等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C类
190906-8    高区大连路56号星亚橡胶大气污染严重。高区大气      1.星亚橡胶实为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等高性能复合转印辊、定影辊,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橡胶、添加剂(抗氧化剂),辊轴、粘合剂、洗涤剂、乙醇、丙酮(清洗剂)。生产废气产生工序为胶辊加热和辊轴涂胶生产线。胶辊加热生产线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和UV光氧化催化废气收集设施;辊轴涂胶生产线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配套安装活性碳吸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但胶辊加热车间因温度较高,工人擅自开窗通风,导致生产异味外溢。
      2.9月7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胶辊加热生产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0.1mg/m3;辊轴涂胶生产线废气排放口苯浓度未检出、甲苯浓度27.6mg/m3、二甲苯浓度5.1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31.0mg/m3,均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苯12mg/m3、甲苯40mg/m3、二甲苯7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
      高区环保分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橡胶加热车间生产过程中不得敞门开窗,杜绝生产废气外溢问题发生。C类
200906-13      高区大友集团西面的华田工业园里面一家消毒餐具厂,将清洗餐具的污水乱排,曾多次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高区      1.高区祥意消毒餐具清洗配送中心主要从事碗碟清洗工作,有一套半自动餐具清洗消毒包装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
      2.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污水乱排问题。该企业污水经明渠流入污水井,进入城镇污水管网。9月7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30.7mg/L,石油类浓度40.7mg/L,化学需氧量浓度1263.4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限值总磷8mg/L、石油类15mg/L、化学需氧量500mg/L)。
    3.自2017年8月至今,高区未接到该企业的环保信访案件。
      1.高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对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C类
210906-17    高区帝王宫家家悦超市南面双辉烧烤油烟扰民。高区油烟      双辉家常菜馆厨房内的排烟设备有两条管道,主管道直接通到楼顶高空排放,安装有油烟收集净化设备。另一条管道是烧烤炉具的排烟口,该烧烤炉具为环保炉具,其排烟口安装在厨房外窗上,距楼上距离不足20米,违反了《威海市饮食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二)(三)项的规定。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双辉烧烤家常菜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23日前停止油烟排放,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
      2.双辉家常菜馆的负责人张某东立即组织人员对其烧烤炉具的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将烧烤炉具的油烟排放口接到油烟排放主管道。目前已整改完毕。
      3.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双辉家常菜馆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待出具检测报告后,依法进行处置。
C类
220907-6      高区火炬五街16号楼、18号周边将近十几家饭店油烟排放设备噪声扰民,其中正月初九饭店、圣和饭店安装的油烟设备紧邻居民楼,不符合15米-20米的规定,韩锅王油烟排放设备噪声扰民。高区噪声      1.火炬五街16号楼、18号楼周边共有8家饭店,分别为盛和快餐店、品吉粗粮面馆、陈记特色小笼包、水源牛头肉馆、韩锅王料理、青东骨头馆、正月初九饭店、新义州米肠店,均配套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施。正月初九饭店油烟排放设施安装在2楼平台,盛和快餐店油烟排放设施安装在后厨房后墙。
    2.盛和快餐店和正月初饭店分别于2013年5月2日和2008年4月9日工商注册登记营业。两家饭店的油烟排放设施安装违反了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规定。
      3.9月7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8家饭店昼间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盛和快餐店东、西边界噪声值52.7dB(A)、53.4dB(A),品吉粗粮面馆东、西边界噪声值52.6dB(A)、52.9dB(A),陈记特色小笼包东、西边界噪声值53.5dB(A)、51.9dB(A),水源牛头肉馆东、西边界噪声值52.8dB(A)、53.2dB(A),韩锅王料理东、西边界噪声值53.5dB(A)、52.9dB(A),青东骨头馆东、西边界噪声值52.7dB(A)、52.0dB(A),正月初九饭店东、西边界噪声值47.7dB(A)、53.6dB(A),新义州米肠店北、南、西边界噪声值52.3dB(A)、52.1dB(A)、50.2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55dB)。因8家饭店晚10时后不营业,无需检测夜间噪声。
      1.对盛和快餐店和正月初九饭店油烟排放设施安装违反规定的问题。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两家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饭店于9月26日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
      2.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区环保分局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超标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C类
230907-9      神道口A区南门周边饭店、民政局红绿灯北古寨东路东西两侧饭店油烟大,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高区油烟      1.9月8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神道口A区南门周边饭店、民政局红绿灯北古寨东路东西两侧饭店的餐饮业户(北至花园中路)进行排查。神道口A区南门周边饭店有7家,民政局红绿灯北古寨东路东侧饭店有16家,民政局红绿灯北古寨东路西侧饭店有6家,共计29家。14家饭店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备,8家饭店未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备,7家饭店未开业、转让中未营业。
      2.9月9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14家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饭店进行了随机抽查,抽取了大金小牌、望京小腰、那家烧烤、君品秀酒店4家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君品秀酒店油烟排放浓度0.74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2 mg/m3)(该单位属中型单位);那家餐饮油烟排放浓度3.14 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 mg/m3)(该单位属中型单位且油烟排气筒未高出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米);望京小腰油烟排放浓度0.46   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5mg/m3)(该单位属大型单位且油烟排气筒未高出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米);大金小牌烤场油烟排放浓度0.54 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 mg/m3)(因该单位属中型单位且油烟排气筒未高出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米)。
      1.那家餐饮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于9月16日前完成自行整改,符合标准方可排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1万元。那家餐饮不服拟处罚决定,于9月14日提出申辩。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申辩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8家未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于9月10日前自行整改、停业整治,并让业户签订保证书。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C类
240907-12
    文登龙山北陡埠村东北侧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排,污染周边水资源。
文登区      1.龙山办事处北陡埠村村北有19家养殖场(户),其中养猪专业户11家、特种动物养殖专业户6家、蛋鸡专业户1家、蛋鸡规模场1家,均位于适宜养殖区内。经现场核查,其中3家养殖户存在粪污外溢情况;16家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齐全,无外排、外溢情况。
     2.文登区环保局于9月13日对东母猪河北陡埠桥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5mg/L、0.58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为COD浓度≤30mg/L、氨氮浓度≤1.5mg/L)。
      1.由文登区畜牧局、环保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令3家养殖户立即整改。责令徐某水(养貂专业户)立即停止排放污水,并将外溢的污水清理干净。责令范某华(特种动物养殖专业户)、张某焕(养猪专业户)修缮沉淀池,并清理外溢的污水。目前已完成整改。
      2.由龙山街道办事处对该村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要求及时清理粪污,切实消除污染隐患。
C类
250907-18      2017年上级环保督导组就荣成市天鹅湖保护区承包养殖问题,要求当地政府进行整改并收回养殖许可证,至今当地政府未收回养殖许可证,且保护区内的养鱼池湾依然存在承包养殖情况。荣成市海洋      1.2017年以来,针对大天鹅自然保护区存在的海上养殖问题,荣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次性全面退养的措施,果断停止养殖活动,拆除养殖设施,收回海域使用权,坚决杜绝非法海上养殖行为。
      2.2018年8月16日,大天鹅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起新增非法养殖行为,对其立即进行制止,并对非法养殖物进行了清理;9月10日,成山镇在巡查中又发现新增非法养殖,当即下达了清理通知书,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养殖物资进行清理。
      深刻吸取新增非法养殖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大天鹅保护区管理处、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等部门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杜绝已整改问题反弹现象的发生,确保不新增违法违规问题。C类
260907-19      万丰镁业附近有异味,开窗时异味和粉尘尤为明显。曾向市环保局反映,高区环保部门8月17日回复:万丰镁业有粉尘排出全有异味,已责令整改,但至今没有改善。政府于四五年前让其搬迁,至今未搬迁。高区扬尘
    大气
      1.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镁合金轮毂及结构件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中有漆粉及油漆喷涂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配套安装了等离子加UV光氧催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轮毂打磨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2.高区相关部门未要求该企业进行搬迁,企业也无搬迁计划。
      3.8月16日,高区环保分局曾接到关于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气味和粉尘问题投诉件,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工作人员擅自开窗,废气治理设施部分灯管损坏。高区环保分局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该企业于当天关闭了生产车间门窗,更换了废气处理设施灯管。8月17日,经电话联系沟通举报人,对处理措施和结果表示满意。
      4.8月26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苯排放浓度未检出,甲苯排放浓度0.163mg/m³、二甲苯排放浓度2.97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48mg/m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苯12mg/m³、甲苯40mg/m³、二甲苯70mg/m³、非甲烷总烃120mg/m³)。
      5.9月8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漆粉、油漆喷涂车间和打磨车间废气以及厂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漆粉、油漆喷涂车间和打磨车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分别是0.5mg/m3和0.4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12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1#点位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为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1.20mg/m3、颗粒物浓度0.04mg/m3,下风向2#点位苯浓度0.03mg/m3、甲苯浓度0.05mg/m3、二甲苯浓度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1.37mg/m3、颗粒物浓度0.04mg/m3,下风向3#点位苯浓度0.02mg/m3、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为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1.52mg/m3、颗粒物浓度0.03mg/m3,下风向4#点位苯浓度0.01mg/m3、甲苯浓度0.04mg/m3、二甲苯浓度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1.56mg/m3、颗粒物浓度0.0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苯0.4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
    由高区环保分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废气排放超标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C类
270908-1      高区恒瑞街30号昌德宫、惠香烤肉、大农南烤肉等饭店噪声、油烟扰民。大农南饭店营业至凌晨4点,且与贵宾庄饭店的油烟管道安装在居民楼入口顶部,给30号楼一单元居民带来不便,希望将该油烟管道拆除。还有非鱼莫蜀9月4日下达三天后整改通知,但至今非鱼莫蜀仍在正常营业。高区油烟      1.8月28日,高区环保分局曾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恒瑞街30号楼正在营业的6家饭店油烟、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超标,非鱼莫蜀饭店、壹玖肆伍火锅店、惠香火锅烧烤、贵滨庄炸酱面等4家饭店夜间噪声超标。对油烟排放超标问题,高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5日前停止排放油烟,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目前,6家饭店均已完成整改。对夜间噪声超标问题,高区环保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4家饭店于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改正,将依法予以处理。目前,4家饭店已完成整改。同时,对6家饭店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均罚款1万元。
      2.9月3日至4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6家饭店整改后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庆壹玖肆伍烘烤火锅油烟排放浓度0.62mg/m3、惠香火锅烧烤油烟排放浓度1.26mg/m3、昌德宫烤肉油烟排放浓度0.84mg/m3、非鱼莫蜀饭店油烟排放浓度0.84mg/m3、大农男烧烤屋油烟排放浓度0.81mg/m3、贵滨饭店油烟排放浓度0.80mg/m3,均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5mg/m3)。
      3.大农男饭店、贵滨饭庄两家饭店油烟排放管道经30号一单元北侧楼梯间边墙内侧通往楼顶,为多年前按照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指导下安装,是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必备的附属设施,并不影响居民通行。该处烟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关于“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高度十五米以下的,油烟排放口该高出屋项;建筑物高度超过十五米的,油烟排放口高度应超过十五米。”的规定。
      4.按照《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禁止在未配套建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以及异味、废气的饮食业经营项目”的规定,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推进2018年新开业的非鱼莫属饭店和昌德宫料理店2家饭店的关停和处罚程序。目前,已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2家饭店3日内关闭,罚款1万元。如两家饭店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既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期满后将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关于饭店超时营业问题,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和约定。
      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监管和巡查,督导饭店尽量缩短营业时间,做好食客喧哗劝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C类
280908-2    环翠区孙家疃蓝山海岸小区东北角山上森林防火提示音太大,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环翠区噪声      蓝山海岸小区东北角安装了森林防火无人值守智能探头,用于森林防火进山卡口监控,具备24小时拍照和语音提示功能。该设备属于森林防火公益性设备,位于进山通道入口处,距离小区约60米,行人经过会感应拍照并有警告提示音。    1.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关闭了该设备的语音功能,仅保留拍照功能。
      2.环翠区林业部门及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增设了森林防火警示牌,加大了流动巡查力度,确保林区安全。
C类
290908-3    荣成市宁津街道东南海村塑料加工作坊,大气污染。荣成市大气      1.群众举报的塑料加工作坊为荣成市桃园亿兴塑料制品厂,于2018年8月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加工海上养殖用塑料浮漂。
      2.该厂废旧塑料粉碎、热熔、成型等加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由荣成市环保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并依法对该塑料制品厂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于9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600元。
      2.由荣成市环保部门、桃园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加快整改,未完成整改并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C类
300908-4       威海市公安局西面300米路南的大院内约有60-70家石材加工厂、环翠区范家埠水泥厂附近一个大院内约有50-60家石材加工厂、蓝玻物流院内约有30-40家石材加工厂,全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局开具的许可证、任何污水处理设备、粉尘处理设备。粉尘污染严重、直排污水至地下,污染地下水源。高区、环翠区粉尘
    水
    1.威海广汇石材建材市场情况。
      (1)该石材加工销售区位于高区福山路中石化加油站南侧、福山路以东,共有商户65家,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开具环保许可证。
    (2)该市场石材加工户均建有沉淀池,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且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未发现直排问题。大部分加工户在屋内加工,基本采用湿式切割,无粉尘产生,但石材修补打磨过程中,存在少量粉尘。极个别加工户修补打磨在室外进行。
      (3)9月10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市场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色5,嗅和味无,浑浊度1.3NTU,肉眼可见物无,PH7.26,总硬度356.4mg/L,溶解性总固体798.2mg/L,硫酸盐209.7mg/L,亚硝酸钠0.014mg/L,硝酸盐10.5mg/L,氨氮0.028mg/L,铬0.001mg/L,氯化物116.8mg/L,铁0.02mg/L,铜未检出,锌0.02mg/L,汞未检出,砷未检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色15,嗅和味无,浑浊度3NTU,肉眼可见物无,PH6.5-8.5,总硬度45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硫酸盐250mg/L,亚硝酸钠1mg/L,硝酸盐20mg/L,氨氮0.50mg/L,铬0.05mg/L,氯化物250mg/L,铁0.3mg/L,铜1mg/L,锌1mg/L,汞0.001mg/L,砷0.01mg/L)。
      (4)9月10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市场场界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场界颗粒物检测结果分别为0.04mg/m3、0.03mg/m3、0.05mg/m3、0.04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1.0mg/m3)。
    2.环翠区蓝玻物流园及盛鸿石材有限公司情况。
      (1)威海蓝玻物流园有限公司院内有大理石加工销售业户24家,威海市盛鸿石材有限公司院内有大理石加工销售业户44家,全部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
    (2)威海蓝玻物流园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5月12日经市环保局环翠分局批准。威海市盛鸿石材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8年5月由市环保局经区分局批准(该企业原属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2012年9月因区划调整划至环翠区)。石材加工行业暂未列入排污许可证发放计划范围内。
      (3)威海蓝玻物流园有限公司院内的24家业户均采用湿式切割,并建设了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未外排;个别业户的石材修补打磨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威海市盛鸿石材有限公司院内的44家业户均采用湿式切割,并建设了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未外排;均安装了湿式除尘柜,打磨废气经粉尘处理后排放。
      1.高区环保分局对威海广汇石材建材市场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问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按照《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未批先建项目不再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石材厂市场管理方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环评并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如果拒不办理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2.环翠区环保分局责成威海蓝玻物流园有限公司督促院内的加工业户安装湿式除尘柜,9月30日前完成。责成威海市盛鸿石材有限公司督促院内的加工业户加强管理。由嵩山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C类
310908-5    荣成市上庄镇刘家店村诚发冷藏厂用煤烧锅炉、夜间机器噪音大、乱排污水。荣成市大气、噪声、水      1.该厂原有1台6蒸吨的燃煤锅炉,烟囱和附属设施已拆除,不具有使用功能,现已安装使用燃气锅炉,不存在用煤烧锅炉问题。
      2.该厂夜间不从事生产加工,但夜间冷库制冷压缩机产生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经监测,东、南、西、北四面厂界噪声分别为:43.5dB(A)、47.1dB(A)、48.8dB(A)、48.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符合环评批复的噪声功能区标准。为进一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该企业同意将制冷压缩机的工作时间全部调整为昼间。
      3.该厂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吨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由虎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发现乱排污水问题。
    由荣成市环保部门、上庄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C类
320908-6      高区火炬五街28号楼草厦子全部改造成饭店,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未铺设排污管道,将污水直接排入居民污水管道,导致污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曾多次向市政府、高区反映,至今未解决。高区油烟
    水
      1.高区火炬五街28号楼下有6家饭店,分别是五谷丰登农家院、馍面世家、烟熏火燎、味美家、花雕鸡、张记西北风味面馆。因火炬五街28号楼地下管道多次堵塞,小区物业联系水务集团进行了地下管道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工作并恢复路面。沿街老旧生活小区各门市房的污水管网,均与住宅小区的污水管网相连,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水务集团已对小区老化、破损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更换与维修。目前,该小区污水主管网不存在堵、漏问题。
      2.花雕醉鸡和馍面世家2家饭店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材料与经营场所实际情况不符(占用草厦子经营)。
      3.9月6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6家饭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烟熏火燎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0.39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mg/m3);馍面世家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1.65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0.8mg/m3);味美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0.93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0mg/m3);花雕醉鸡、西北风味2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34mg/m3、0.66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2mg/m3);五谷丰登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1.89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2mg/m3)。
      4.2017年8月11日至8月23日,高区管委先后收到市政府信访1次,高区管委信访4次,均反映“高区火炬五街28号楼油烟扰民、草厦子改造”等问题。2017年8月23日,高区管委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始整治,于2017年9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由于每个饭店的灶头基准不同、排烟口高度不同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距离不同,因此采用的油烟排放检测标准值不同)
      1.高区市场监管局对花雕醉鸡和馍面世家2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按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材料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油烟超标的五谷丰登、馍面世家两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2家饭店于9月13日前完成整改。目前,馍面世家已安装新油烟净化设施,五谷丰登饭店已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9月15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馍面世家、五谷丰登饭店改正后的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0.27mg/m3、0.40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0mg/m3)。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高区综合行政部门对2家油烟超标饭店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万元。
C类
330908-7      高区奈古山路16A楼后面的垃圾无人清理,卧龙福地南区北门建筑垃圾无人清理,贵和花园南区东侧花园围挡里的垃圾无人清理。高区垃圾      奈古山路16A楼后和卧龙福地南区北门(两个区域仅相隔一条路)堆放的垃圾皆为建筑垃圾,贵和花园南区东侧花园围挡里堆放为树枝杂草等,没有生活垃圾。      1.由高区怡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奈古山路16A楼后、卧龙福地南区北门里的建筑垃圾及贵和花园南区东侧花园围挡里的树枝杂草等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
      2.由高区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C类
340908—8
    文登区经济开发区金山花苑小区里面广场舞音乐噪声大,扰民。
文登区噪声      1.每晚7时至8时,部分居民在金山花苑小区中部广场使用音响进行广场舞健身活动,该广场北侧紧贴居民楼,广场舞音乐可能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2.金山花苑小区位于二类功能区,小区广场北侧紧靠居民楼,间距较小。9月9日晚,小区居民跳广场舞期间,文登区环保局分别在广场西侧、89号楼3单元205室南卧室对噪音情况进行监测,测量值分别为60dB(A)、52.1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二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标准值为≤60dB(A))。
      1.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山管委对该健身活动组织者进行沟通,要求适当降低音量,尽量远离居民楼,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组织者也表示今后将降低音响音量,确保既保证健身效果,又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2.由文登区金山管委督促该小区物业对小区内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噪音扰民等问题不再发生。
C类
350908-9      环翠区羊亭镇鲁东村威海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直排含有化工原料的污水。环翠区    该企业生产工艺与环评文件相一致,以1-   羟基亚乙基-1,1二膦酸、二乙烯三胺五甲叉膦酸钠、氨基三甲叉膦酸五钠、氢氧化钠、聚乙二醇、聚马来酸酐、自来水为原料,倒入搅拌罐中,混合成污水处理絮凝剂,采用灌装机分装后销售,不产生污水,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C类
360908-10      高区威高时光城对面、贵和花园2期西面院子里原绿庭花卉现改成饭店,油烟气味大、噪音扰民。高区油烟
    噪声
      1.绿庭花卉改成的饭店实为济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职工食堂,该食堂安装了油烟收集净化设施。
      2.9月10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油烟排放浓度为0.75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限值1.5 mg/m3)。
      3.9月10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50.2dB(A)、52.1dB(A)、54.4dB(A)、50.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限值55dB)。
    高区环保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超标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C类
370908-11    乳山市冯家镇北吉村村北新开一条路一直未硬化,来回跑的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乳山市扬尘      群众反映的道路位于乳山市冯家镇花家疃水库东南,连接县道宋冯线与东吉子园村,主要是为方便东吉子园、北吉子园、西吉子园、上口等四个村村民出行,不在农村公路数据库系统统计范围内。路面类型为砂土路面,汽车通行时会产生一定扬尘。2015年,东吉子园、上口等沿线村应群众要求,对该道路路面进行了平整施工,并疏通了排水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水平,减轻镇村压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017年4月,乳山市出台了《关于理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体制的意见》,从2018年开始将村道纳入统一建设管养范围,资金按照市和镇村7:3的比例分担。经冯家镇政府申请,该条道路被列入2018年度改造计划,估算投资153万元,对道路进行硬化,道路全长770米,路面宽5米,路基宽6米。目前已完成前期图纸设计工作,正在进行前期招投标工作,计划10月中旬完成招标,10月下旬开工,12月初完工。      1.由乳山市冯家镇政府负责,在道路未硬化前,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低道路扬尘。
      2.由乳山市交通局负责,加快推进道路改造招投标等有关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C类
380908-12    宋家洼小区附近的三角轮胎厂每天下午和晚上排放气体,异味大。经区大气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C类
390908-13    南昌街大鲸园烧烤饭店凌晨打烊时工作人员吵闹,严重扰民。环翠区噪声      1.9月9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大京园烧烤店后院和周边居民楼下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露天烧烤设备,烧烤设备全部位于室内厨房,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不存在露天烧烤行为。
      2.该饭店营业至凌晨3时左右,此时只有2-3名工作人员值班,夜深人静时说话声音比较明显。另外,有个别顾客,在凌晨时会在店外喧哗。
    1.9月9日,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鲸园居委会对饭店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饭店负责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尽量降低说话声音,并提醒顾客少饮酒、不喧哗,最大程度地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对露天烧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C类
400908-14    威海中玻科技有限公司用石油焦作为燃料生产玻璃,对人和环境极为有害。临港区其它
      1.威海中玻科技有限公司每年使用石油焦不超过6万吨,与该公司环评批复的燃料种类、数量相符。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平板玻璃企业要严格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的要求,该公司使用的石油焦均为低硫石油焦。9月9日,市环保监测站对中玻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3号生产线烟气黑度(无量纲)<1、烟尘9.3mg/m3、SO230mg/m3、NOX232mg/m3;4号生产线烟气黑度(无量纲)<1、烟尘11.7mg/m3、SO26mg/m3、NOX148mg/m3,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3)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的标准要求(标准限值为烟气黑度〔无量纲〕1、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500mg/m3)。
      3.原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规定:本目录仅适用于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的管理,不作为禁燃区外燃料的禁燃管理依据。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威政发〔2014〕13号),该公司所在地区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名单内,因此,使用石油焦粉合法。  
      4.据玻璃行业协会统计,全国玻璃行业目前仍有三分之一的产能使用石油焦作为燃料,上级未下达关于明令禁止使用石油焦作为燃料的通知。
C类
410908-15      南海新区小观镇吴家庄村自来水水质被污染。自来水井北不足100米有2户村民养猪,猪粪堆在水井边。曾多次向村委反映,未能解决。南海新区      1.南海新区小观镇吴家庄村自来水井始建于2006年左右,井深约110米,为该村饮用水井。本届村委未接到村民关于井水被污染的有关反映。
      2.自来水井周边的养殖户有3处,养殖数量均达不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自来水井东200米处,王某明建有一蛋鸡养殖场,养殖规模不足5000只;自来水井北100米处,有丁某湖、丁某波两户村民养猪,年生猪出栏分别为60头、100头左右。目前,丁某湖养殖户停养,正在对生猪进行清理。
      3.自来水井周边的3家养殖户均没有建设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便、污水均有不同程度的外排,蛋鸡养殖场粪污随地势向南流,两处生猪养殖户粪污随地势向西流。
      4.自来水井路东有一处废弃的石窝子,填有部分建筑垃圾,现场未见生活垃圾。
      5.9月11日,委托山东天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吴家庄村自来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7.8、高锰酸盐指数0.92mg/L、亚硝酸盐氮0.004mg/L、氨氮未检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PH、高锰酸盐、亚硝酸盐氮、氨氮标准值分别为6.5≤PH≤8.5、≤3.0mg/L、≤1.00mg/L、≤0.50mg/L)。
      1.南海新区农业与海洋经济发展局、环保分局、小观镇政府要求3家粪污外排的养殖户立即清理外排粪污,消除污染现状。
      2.责令丁某波、王某明2家养殖户按照《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通知书》的要求,于9月25日前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切实消除污染隐患;要求丁某湖养殖户于9月21日前完成生猪清理工作。目前,丁某波、王某明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已建成,丁某湖养猪场已清空。
      3.由南海新区农业与海洋经济发展局、小观镇政府对2家在养养殖户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C类
420908-16      海港大厦、韩国服装城内万喜海鲜酒楼、韩国风味料理、顺心海鲜大排档、快餐手工牛肉水饺、港发渔家宴油烟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直接向大海倾倒油污。饭店与4809厂之间,有沟渠充斥垃圾废物,均系饭店倾倒。环翠区油烟、垃圾、水      该处共涉及万喜海鲜酒楼、韩国风味料理、顺心海鲜大排档3家饭店(顺心海鲜大排档、快餐手工牛肉水饺、港发渔家宴3个招牌实际为1家饭店)。
      1.9月11日现场检查时,万喜酒楼因油烟净化设施老化,店主为避免被处罚,马上自行停业整改。因饭店停业关门,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无法进行检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取得排放数据,不能启动处罚程序。该店门口存在乱堆乱放问题,该处为半封闭院区,由海港大厦物业负责环境卫生管理。9月11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万喜酒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店主承诺自行停业整改并经检测合格后再营业。该饭店于9月14日自行整改完成后,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值为0.33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8mg/m³)。该处其余两家饭店也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因设备老化,店主为避免油烟排放超标被处罚,马上自行停业整改。9月11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并对两家酒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店主承诺自行停业整改并经检测合格后再营业。2家饭店于9月14日自行整改完成后,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值分别为0.54mg/m³、0.65mg/m³,均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8mg/m³)。
      2.万喜海鲜酒楼在拐角处设置板房一处,内置泔水桶。3家饭店的污水均通过隔油池并入城市污水主管网。万喜海鲜酒楼东侧井口为污水井,该污水井周边有倾倒污水的痕迹。另外,在韩国风味料理门口和顺心海鲜大排档门口的2处雨水井口,有倾倒污水的痕迹。韩国风味料理屋后为水沟,水面有少量垃圾,没有发现倾倒厨房油垢的问题。韩国风味料理和顺心海鲜大排档的排污管沿水沟西侧铺设,接口处有密封不到位的情况,在水流较大时可能产生泄露。3家饭店与4809厂之间的水沟,北段为暗沟,南段为明沟,在交汇处发现一些垃圾废物。
      3.9月11日,环翠区海洋渔业部门曾委托国家海洋局威海海洋环境监测站、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对海港大厦邻近海域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结果显示,2个样品的海水PH值、海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水中无机氮浓度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1.关于污水问题。(1)9月11日,协调市水务集团对万喜海鲜酒楼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饭店负责人9月13日前对排污口和井加设密封井盖,并对隔油池进行清理,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2)鲸园街道办事处督促韩国风味料理和顺心海鲜大排档9月13日前整改完成排污管接口密封不到位问题,确保污水排放不外溢,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2.关于环境卫生问题。(1)9月11日,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鲸园街道办事处、海港大厦物业等对3家饭店负责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督导整改,饭店负责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不再向雨水井倾倒污水,并定期清洗泔水桶;责令3家饭店立即对周边环境开展清理,已于9月11日下午完成。(2)9月11日,市园林部门对周边海域环境进行了清理;区市政部门对水沟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定期开展巡查,坚决杜绝垃圾入海。(3)鲸园街道办事处责令物业公司每天检查,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3.责成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管理规范。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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