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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8-06-29
    • 公开发布日期:2018-06-29
    • 发文字号:威政办字〔2018〕44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荣成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4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8年5月17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8〕98号文件批复同意荣成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5月21日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承担荣成市相关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支持荣成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改革创新意识,认可“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效力,并就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法律效力问题向省级层面做好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荣成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主动做好沟通衔接,积极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确保各项业务无缝对接、高效运转。

    (一)对划转事项涉及的政策调整等相关文件,在印发荣成市对口职能部门的同时,印发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划转事项的相关会议和培训,应通知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

    (二)允许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直接领取统一制式证件、证照、申请文书和申请表格等资料。对需在省级部门领取的,应积极帮助沟通协调领取。

    (三)以威海政务服务云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市级软硬件资源,对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个性化需求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审批与监管联动系统功能,满足其正常运行需要。对因法律法规规定、涉密、业务办理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原职能部门专网(专线)系统的,应协调沟通上级有关部门为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设专网(专线)接口,并做好系统的赋码、授权工作。

    三、荣成市政府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创新引领,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主动解决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要抢抓改革机遇,持续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凝聚发展新动能,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