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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18-04362 发布单位: 人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8-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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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发〔2018〕21号),对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市突贡专家”)选拔范围、条件、程序、专家待遇以及专家管理联系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自2018年12月11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市突贡专家选拔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威单位(高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选拔对象是长期在我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了体现选拔向一线工作者倾斜,修订后的办法专门规定了不列入选拔范围人员: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于五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市(厅)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原威海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市突贡专家管理期为多久?如何计算?

管理期限为4年,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开始计算。

三、市突贡专家多久选拔一次?每次选拔多少人?

市突贡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左右。

四、选拔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市突贡专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专利奖等奖项;

(二)在完成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或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五)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六)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五、市突贡专家选拔的依据是什么?

选拔市突贡专家以其近4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六、市突贡专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积极为市突贡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1、根据工作需要,所在单位要为市突贡专家提供工作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2、鼓励市突贡专家申报承担国家或地方、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同等条件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

3、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市突贡专家参加业务进修、学习,优先安排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二)市突贡专家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工作津贴1500元,所需经费纳入市人才专项资金,按年发放。市突贡专家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停发市政府工作津贴;入选多个市级人才专项计划的,按照“就高不就低”标准享受其中一项工作津贴。

(三)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每年组织市突贡专家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四)市突贡专家参加全市专家集中休假(休养)活动,按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突贡专家夫妻两地分居的,主管部门(单位)和所在单位帮助将其符合调动政策的配偶调到专家单位所在地。专家的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愿意到专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可凭《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偶、子女待业、待岗的,主管部门(单位)和所在单位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七、如何对市突贡专家进行联系和服务?

(一)建立市突贡专家专家档案。专家所在单位要建立市突贡专家考绩档案,跟踪记载专家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考绩档案指导、监督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联系市突贡专家制度。各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威部门、单位应当建立联系专家制度,了解专家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其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处理,帮助专家解决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服务;

(三)充分发挥市突贡专家的高端引领作用。各区市和主管部门(单位)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到基层和生产科研一线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活动,帮助基层解决技术难题;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对威海市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进行论证、评估,对威海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专家每年参加服务基层活动的应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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