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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涉及威海市的办理情况(第三十一批)

文章来源:威海日报
时间: 2018-12-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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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威海市第三十一批信访件共计6件(均为来电举报)。
       截至12月11日,已办结6件,其中5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涉及威海市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8年12月11日)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370000201812010017威海荣成市人和镇:西北河村,荣宇烘干厂;丁家庄村,王英烘干厂。使用燃煤锅炉,粉尘污染,污水通过暗管排入大海。威海市大气,水12月2日,荣成市组织环保局以及人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荣宇烘干厂和王英烘干厂均位于人和镇,主要从事干海产品烘干加工,正在按照《人和区域干海产品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未正式投产,企业整改完成通过综合验收后,予以办理现状环境评价手续。
      2.荣宇烘干厂已基本完成改造,近期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调试期间有少量污水经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该厂建设了燃气锅炉,原有燃煤锅炉已丧失使用功能,不存在燃煤锅炉和粉尘污染;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直接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暗管。通过对下游海域水质取样检测,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功能区标准。
      3.王英烘干厂正在进行改造。现场检查,该厂正在安装燃气锅炉,原有燃煤锅炉已丧失使用功能,长期闲置。同时,该厂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目前正在铺设厂区内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未发现暗管。
属实1.由人和镇政府负责督促2家企业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燃煤锅炉拆除。
    2.由人和镇政府和荣成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等违法排污行为。
2D370000201812010021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中段东侧滨海龙城小区22号楼,重庆辣庄火锅店,在店后侧堆放餐厨垃圾,异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22号楼下商店门前堆放大量废品回收垃圾。威海市土壤,大气12月2日,经区管委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等部门以及皇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重庆辣庄火锅店,在店后侧堆放餐厨垃圾,异味扰民”的问题。该火锅店在楼后厨房外,放置了4个垃圾桶存放餐厨废弃物,由于收运不及时,产生异味扰民。
      2.关于反映“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店经营火锅,没有煎炒等产生油烟工艺,厨房内也未设置煎炒灶头,其排烟管安装了净化设备并能正常运转。12月4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辣庄老火锅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标准。
    3.关于反映“22号楼下商店门前堆放大量废品回收垃圾”的问题。商店名称吉振超市,在门前堆放物品,但不从事废品回收。
属实1.经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与重庆辣庄火锅店签订收运协议,为其配备4个餐厨垃圾桶,安排餐厨收运车对火锅店每日产生餐厨垃圾进行规范收运。
    2.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皇冠街道办事处要求小区物业公司督导吉振超市加强门前日常管理,目前已完成门前堆放物品的清理。
3D370000201812010039威海市寻山街道西高家村,前任村书记高某读和村会计高某荣将村内东侧700米左右的两座沙山和沙坝,毁坏山上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本轮督察已经反映过,但网上公示的处理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威海市生态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50062、D370000201811140040以及D370000201811260045内容基本一致。12月2日,荣成市组织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以及寻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高某读任职期间,西高家村村委曾于1993年左右组织村民在村内河道西侧开挖方塘,用于农田灌溉。经现场勘查,该村河道沿岸和方塘周围植被茂密,未发现开采痕迹,不存在植被破坏问题。
    2.现场发现,该村东北角与赵家村相邻处有一处取土点,经查为赵家村村委私自取土用于新农村建设。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6月巡查发现,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对比2016年以来卫星影像图片,西高家村范围内未发现新增的采沙、取土行为。
    3.回头看期间,共收到该类举报件3次,均按要求办理。
属实由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与寻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
4D370000201812010060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街道办事处帽埠耩村,村碑北侧的养鸡场,鸡粪露天堆放,用火焚烧死鸡,异味扰民。威海市大气,土壤12月2日,文登区组织环保、畜牧兽医、区交办事项落实组和环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该养殖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养殖场内配建了沉淀池、储粪场、雨污分流设施等粪污处理设施,但部分设施建设不达标,不能完全起到防渗、防雨、防溢流的作用。现场核查时,场院内有粪污堆积。经问询,由于场内加工有机肥,在铲车将粪便和稻糠混合的过程中,有部分粪污溢出;且清理不及时,造成粪污堆积,会产生一定的异味。
    2.经查,自2017年以来,所有病死鸡均委托威海天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此之前,也均按照畜牧及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深埋措施进行处理,从未发生焚烧死鸡的情况。现场调查,也未发现有焚烧死鸡的痕迹。
属实1.由文登区畜牧兽医局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清理院内的粪污,消除污染现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由文登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造遮雨棚及雨污分流设施设施,严禁露天作业;若逾期未完成,将依法查处。
    3.由文登区环保局、环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5D370000201812010071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街道办事处帽埠耩村,1.村内大口井往南3公里山上,环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在这里破坏山体毁林毁草。2.村内大桥往南2500米水库旁边,破坏山体,有人在这里进行畜禽养殖,污染水资源。威海市生态,水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50075内容基本一致。12月2日,文登区组织环保、畜牧兽医、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和环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今年以来,文登及周边区市暴发松材线虫病,山上大量松树枯死。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要限期全面清理病死树木,避免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为此,文登区组织各镇街全力开展疫木清理工作,群众举报的“环山办事处工作人员破坏山体毁林毁草”问题,就是环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疫木进行清理,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经文登区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查,未发现有破坏山体的情况。
      2.经查,环山街道办事处帽埠耩村内大桥往南2500米处没有水库,只是在帽埠耩村南800米处有一塘坝,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塘坝周边无破坏山体现象。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村位于控制养殖区范围内,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养殖。经走访问询,该塘坝由该村村民汪某某承包;同时,其还承包了该塘坝东侧200亩山岚,用于种植花卉和绿化苗木。汪某某在该塘坝内共放养了20多只鸭子、16只鹅,在承包的山岚圈养了12只羊、2头牛、2只猪,属于养殖散养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均收集后用于苗圃的种植。11月26日,区环保局已对该塘坝水质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COD和氨氮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可以用于农业灌溉。12月2日,再次现场核查时,塘坝水质清澈,周边未发现排污痕迹。
属实1.由环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在清除病死松树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破坏山体毁林毁草的行为发生。
    2.由文登区畜牧兽医局责令汪某某加强畜禽粪污清理的频次和密度,防止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发生。
6D370000201812010078对受理编号为D13700002018001402的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为虚假结果。威海市其他污染12月2日,荣成市组织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以及寻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市并未收到D13700002018001402号举报件。通过对反映问题地点为荣成市寻山街道西高家村的交办件进行梳理,一共接到4次举报,均反映该村村书记高某读和村会计高某荣非法开采沙山沙坝、破坏生态等问题。
    2.高某读任职期间,西高家村村委曾于1993年左右组织村民在村内河道西侧开挖方塘,用于农田灌溉。经现场勘查,该村河道沿岸和方塘周围植被茂密,未发现开采痕迹,不存在植被破坏问题。
      3.现场发现,该村东北角与赵家村相邻处有一处取土点,经查为赵家村村委私自取土用于新农村建设。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6月巡查发现,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对比2016年以来卫星影像图片,西高家村范围内未发现新增的采沙、取土行为。
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