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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涉及威海市的办理情况(第十六批)

文章来源:威海日报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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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威海市第十六批信访件共计5件(其中来电举报2件,来信举报3件)。
       截至11月26日,已办结5件,其中4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5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3万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涉及威海市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8年11月26日)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

举报

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370000201811160066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大林格村村东山的祥威采石厂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泊于镇红绿灯北500米的石子厂,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威海市噪音,大气11月17日,经区管委组织区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和泊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群众举报的祥威采石厂为威海市祥威矿山开采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4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已按市政府要求于2015年停止采石活动,并于2018年8月之后停止石子加工活动,从泊于供电所提供的用电记录看,该场所从2018年9月至今的用电量一直为零。从现场情况看,该采石厂大门口道路已封闭,石子加工设备皮带已拆除,传动履带滚轴锈迹明显,无生产加工迹象;周边矿山无近期开采痕迹,石子堆场无覆盖,经询问该场区看守人员,该场区存在销售石粉和石子行为,在石子和石粉装车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该石场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大林格村约1.5公里,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2.经调查,群众举报的“石子厂”为聊威石材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经营范围主要为石材销售,已于2017年7月断电停产。经现场查看,该场所大门封堵,变压器损坏,供电线缆拆除,生产设备部分拆除且锈迹明显,无生产迹象。从泊于供电所提供的用电记录看,该场所从2018年1月至今的用电量一直为零,反映的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存在。
属实泊于镇政府将加强对威海市祥威矿山开采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其对露天堆放石材(石子、石粉)进行全面覆盖,停止夜间装卸作业,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2D370000201811160088威海市高新区怡园街道办事处东发园林小区5号楼门一层头房内的那记驴肉馆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异味扰民。威海市大气11月17日,高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那记驴肉饭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在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
      2.那记驴肉饭馆具备设置专用烟道条件。现场检查发现,该饭馆未安装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行为违反《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
属实1.高区环保分局现场责令那记驴肉饭馆经营者,于11月19日在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目前,已完成备案。
      2.高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饭馆停止油烟排放,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及专用烟道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油烟排放口设置要到达要求。改正完成后,高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进行复查。
    3.高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于11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饭馆违规排放油烟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X370000201811160005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和街道西河北村别墅区有40栋别墅内有企业非法进行工业生产,包括三家服装加工厂,产生工业废气,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遍地,噪声扰民,使用燃煤锅炉。威海市水,大气,土壤,其他污染,噪音11月17日,高区管委组织环保分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西河北别墅区共有别墅40栋,共81户。其中服装加工点23家、电子厂1家、超市食品店2家、网店1家、公司办公1家、快递1家、养老院1家、仓库2家、住户37家、空房12处。23家服装加工点中13家未完成环评备案登记,服装加工点生产工艺为裁剪、缝纫、熨烫,只在熨烫工序产生水蒸气,不产生工业废气。
    2.现场检查,两座正在实施装修的别墅门前有少量装修垃圾,其它区域未发现垃圾。别墅区的污水全部并入城市污水主管网,没有发现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3.11月18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别墅区噪声实施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经逐户排查,该别墅区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现象。
属实1.高区环保分局已责令13家未环评备案的服装加工点在网上提交备案登记资料。目前,已全部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工作。
    2.11月19日,田和街道办事处对别墅区内现存的两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4X370000201811160038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郭格庄村村主任王某某采沙破坏土地,破坏生态环境。2017年督查期间反映过,相关部门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要求9月底之前完成。至今未完成整改并且继续采沙。威海市生态11月17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公安、米山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7年9月3日,文登区政府曾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902—236号的交办件,主要反映“郭格庄村主任王某某非法倒卖林地,导致沙土被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5月,该村村主任王某某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将村南约20亩的荒滩对外承包,用于挖掘一处平塘,方便村民灌溉,其余土地用于耕种。2017年7月份,针对该村的违法行为,文登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米山镇政府督促该村于9月25日前恢复原貌。
    2.2017年10月25日,针对该区域整改不完全到位的情况,文登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60日内改正;2017年10月29日再次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加快整改进度,尽快恢复原地貌,种植林木。2018年春天,郭格庄村委完成了复绿工作,5月4日,文登区国土部门到现场检查,去年挖土部分已回填复耕,并种植了苗木。之后,文登区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米山镇政府又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均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2018年7月,上级国土及林业部门已经对现场恢复情况进行了查看,认为已经达到了2017年10月29日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2018年11月17日,文登区交办事项落实组会同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分局、米山镇政府等部门对该区域进行调查。经查,周边区域已平整,被采区域耕土层已恢复,并种植了苗木,现场无采砂设备及采砂现象。
属实1.由文登区国土资源局、米山镇政府加大对郭格庄村周边区域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处理。
    2.由文登区林业局督促郭格庄村委加强林木的日常管理,防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发生。
5X370000201811160054威海市荣成市港西镇环海公路南侧的碧海蓝湾项目南侧有一片松林,自今年7月起存在毁林占地的情况,并有管道长期偷排污水,多次举报,至今无人理睬。威海市生态,海洋11月17日,荣成市政府组织林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以及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港西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碧海蓝湾项目南侧一片松林”为一处长约180米、宽约5-8米的稀疏黑松林地,林地南侧为一处约5米宽的林间生产路。受今夏高温干旱影响,该林地黑松松材线虫病疫情加重,为防止疫情扩散,纹石滩林场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内的50余株病死黑松树木进行了清理采伐,并重新栽植了树木。
    2.经排查,碧海蓝湾项目周边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建设过程中也没有污水产生,不存在污水通过管道偷排的问题。群众反映的对外排水是碧海蓝湾项目基坑渗水,来自建筑基槽开挖施工渗透汇集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属于自然水体,不存在人为污染。
    3.经查阅举报电话、来访记录及各级转办件,共收到该类举报件2次,均按要求进行答复。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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