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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6项问题,目前有2项问题整改完成,申请销号。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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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威海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问题清单(第四批)
序号 | 整改任务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完成情况 |
省问责问题一 |
| 荣成市委、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 | 建立国土、海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多规合一”,妥善处理交叉管理区域用地用海问题。
| 已经完成。 (一)鉴于涉案区域现场仅进行了部分土地平整,未进行建设开发,未破坏使用功能,在陆海性质未认定前,保持现状,不进行任何施工行为。 (二)在未解决陆海域交叉重叠问题之前,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首先核实是否涉及陆海重叠范围,对涉及陆海重叠范围内的用地,必须由海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海域的意见。 (三)2018年6月底前,建立国土、海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
省问责问题二 | 威海市港航管理局于2016年10月违规为马山集团码头港口经营许可续证。 | 荣成市委、市政府,市港航局。 | 停止马山港的一切经营行为,2018年4月底收回《港口经营许可证》。 | 已经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并严格依法行政。 (二)对马山港采取断水、断电、封闭道路、禁止船舶靠港等措施,实行全封闭管理,杜绝一切生产经营行为或人为活动。 (三)根据《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按照属地职责和部门职责分别做好辖区港口企业的环境保护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