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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文章来源:山东环境网站
时间: 2018-11-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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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不断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着力解决企业屡查屡犯、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纠正违法排污乱象,推动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督促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为抓手,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督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直接责任,企业全面担负起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

二要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深化区域流域联动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加快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发挥综合协调、预警、监督、考核等功能,确保网格发挥监管实效;加强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继续施行“以奖代补”,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网格化环境监管典型示范单位。同时深化区域流域联动执法机制建设,开展区域流域联动执法、交叉执法、异地互查,加强上下联动,实行提级调查,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真正达到“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目的。

三要强化科技监控手段运用。要加快建设完善污染源实时自动监控体系,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热点网格等科技手段,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探索建立治污设施智能监控执法系统,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四要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下决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民意畅通、回应有力。

五要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查办典型案件,健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六要加大对“一刀切”行为的督察问责力度。要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禁止“一刀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着眼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提出创新性举措,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突出工作实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制定和实施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根据具体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列出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强化调度督办,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调度督促,既督任务、督责任、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落实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