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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于近日研究通过了《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我市将打造绿色矿山格局。

《规划》聚焦“三区两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和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提出近期(2018-2020年)规划目标。在全市划分了32处地质环境治理区,其中重点治理区14处,一般治理区18处。重点治理区主要为“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一般治理区主要为历史遗留矿山分布相对分散、对地质环境破坏相对较轻的区域。

重点治理区内,对生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及时进行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优先安排资金开展治理工程。一般治理区内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治理原则,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分步骤、按计划开展治理工作。《规划》规定,根据治理矿山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环境功能要求,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宜平则平、宜充则充、宜深则深、宜迁则迁”“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渔则渔”的原则,做到“一矿一策”,有针性地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大伟介绍,到2020年,我市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将分别为90%、80%、50%;治理“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28处,治理面积102.55公顷;治理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58处,治理面积81.46公顷;开展新一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并建成2处市级、3处区(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试点。完成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6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60%、“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80%的目标,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方案》作为《规划》的具体落实和扩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治理工作实施步骤,细化和明确了治理工作要求。《方案》提出,要对全市重点区域及其道路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任务量由《规划》的36处增加为151处,治理时间也提前至2020年底前完成。

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了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及“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强化了源头管控,压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并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

李大伟表示,各区市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的责任落实、政策协调、项目审批、资金保障等,科学有序地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并构建起省市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保障废弃矿山治理经费的有效落实。坚持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景则景的原则,充分挖掘破损山体的潜在价值。关停矿山后,要及时组织恢复治理。鼓励矿山企业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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