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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7〕8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成绩。“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老龄工作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出发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维护老年人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1.老年人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实行普惠制高龄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扩大到80周岁老年人。修订完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率先建立五保对象财政供养机制,集中、分散供养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和3850元。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累计投入养老扶持资金1.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近30亿元。连续三年实施千名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全省首个市级居家养老与便民服务信息平台—12349平台,累计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97处、农村幸福院484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养老机构社会化率达到79%,养老床位达2.7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探索“养老+”产业发展模式,成功创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出台深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指导意见,市、县级以及养老机构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负担保费资金。全市可为异地老年人提供养老床位1.3万余张,平均入住率达60%以上。
3.老年人维权体系不断健全。组建400多个基层老年人维权志愿者队伍,推动老年人维权工作向镇(街道)、村(居)延伸。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点援制”,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敬老院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4.老年文体活动参与度不断提高。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各级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全市共建成9处全民健身中心、72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程、2469处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级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深入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实施“群星大讲堂”公益培训,组建老年舞蹈队1000余支。
5.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以“君子之风·美德威海”为主题,依托儒学讲堂,深入开展“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学习传承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持续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慈孝文化”等活动,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当前,我市仍存在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加快、高龄化和空巢化趋势明显、农村老龄问题突出等薄弱环节,预计到2020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80万,占总人口比例达30%;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2万,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5%;65周岁及以上空巢老年人将达40万,空巢率超过70%。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尚不能适应老龄化程度加快的趋势,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上升为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老年人福祉的战略问题。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持,尤其是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改革领域不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增强,养老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和良好愿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在重点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适度普惠与均等化,建立健全老年人分类保障和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坚持多元参与,合力推动。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社会主体作用、市场决定作用、家庭和个人基础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和家庭多方驱动的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多元发展。
3.坚持统筹发展,创新驱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统筹各类老龄服务、社会资源和政策保障,促进城乡、区域、行业老龄事业的均衡化发展。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理论、制度、文化创新和医疗、照护等养老服务供给创新,激发老龄事业活力。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相适应的现代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一。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人均期望寿命与健康期望寿命逐步提高。老年人自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参与度和贡献度明显提高。高龄津贴标准逐步提高,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明显提升,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经济保障能力。
1.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支持推进个人参加商业保险。
2.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生活和医疗等方面救助,加大残疾老年人帮扶力度。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纯老年人家庭。
3.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修订完善《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健全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鼓励村(居)集体组织对老年人给予多种形式的养老补贴,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
(二)完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倡导健康老龄理念,组织实施银龄健康教育工程,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巡讲活动,编辑出版老年健康读物,组织老年人健康查体,建立高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指导和干预,引导老年人选择健康生活方式,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以上。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库,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加强老年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康复服务。到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推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设,促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引进医疗服务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产品,鼓励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到2020年,县级以上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3.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医疗机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50%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专业机构康复床位5张。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引导保障对象优先利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服务。完善社区全科医生上门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失能失智、空巢老年人医疗需求。加强老年康复医师、治疗师与辅助器具配置人才培养。
(三)发展老年人文教体娱,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将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公共设施、新建住宅小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完善提升县级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城乡每个社区建设1处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空地等,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器材,兴建专门用于老年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到2020年,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2.加强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建设。建立老年文艺团体和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运动项目队伍,积极引导村(居)、镇(街道)老年人成立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分别建设5支,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分别建设2支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文体队伍。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人教育覆盖面。办好威海市老年大学,各区市分别建成1所老年大学,各村(居)依托老年活动场所设立教学辅导站,定期开办知识讲座,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老年社会团体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
4.大力发展老年心理关爱服务。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老年人聊天室、心理关爱站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重点关注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需求。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心理关爱义务。
(四)健全老年维权体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推进老龄法治化建设。大力开展老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不断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氛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制体系建设。
2.健全老年人维权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镇(街道)、村(居)全部建有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点,实现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律师事务所为骨干、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
3.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作机制。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处理好各种涉老纠纷事件。公安、司法机关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到2020年,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要增补无障碍设施;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不低于80%,已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不低于60%,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率不低于90%。
2.树立积极老龄化观念。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倡导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群体,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爱老主题志愿服务、“敬老月”等活动,培育一批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先进典型。
(六)培育发展老龄产业,健全老有所为管理体系。
1.发展老龄产业。探索民办公助、股份制、合资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老龄产业龙头企业,打造老龄产业知名品牌。在家庭、社区、农村服务和商务、餐饮、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等行业领域,拓展相应为老服务业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种类服务需求。
2.开发老年产品。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鼓励和扶持企业生产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支持有关行业和企业研发、生产老年系列产品,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换代。积极发展老年旅游业,依托社会为老服务组织,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休闲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按政策规定为老年人提供景区优惠服务。
3.完善老有所为工作机制。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管理等社会事务,鼓励老年人从事志愿服务,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支持老年专家、学者和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科技研发应用、咨询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推进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专家、老模范、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各区市要研究制定本区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认真抓好落实。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老龄事业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建立老年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要将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老龄事业发展投入随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满足老年服务、活动等设施建设需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加大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社会募集力度,扩大慈善基金、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助老支出比例,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各类老龄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以“孝道”为核心的老龄文化建设,把敬老孝老道德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搞好宣传解读,浓厚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