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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时间: 2017-09-1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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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9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三十批共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均已办结,6件属实,2件不属实。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20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件数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23819    威海市文登区醍香湾小区,小区南北两侧推积建筑垃圾,小区内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威海市垃圾、扬尘     醍香湾小区总占地10万平方米,于2009年开始建设,目前仍在建设期间,物业工作由山东沃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查,小区内南北两侧有建筑垃圾,为小区居民装修后遗弃;因该小区地下管网尚未铺设完毕,部分道路没有硬化,风力较大或车辆经过时,有扬起尘土现象。责令改正     1.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设置了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标示牌,引导小区居民及时处理建筑垃圾;责令建设单位加快小区施工进度,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维护好小区环境,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
        2.由金山管委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2323832     前期反映“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鑫热浸锌厂,非法转移危废”的问题(受理编号130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锌灰在山东其他地区都属于危废,不应该是固废。威海市其他
       威海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对热镀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HW23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对“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之外的热镀锌渣(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以及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目前按一般固废管理。



3233909-55     前期反映“威海市环翠区青岛中路97号,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在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过程中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受理编号1798),处理人对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该公司整改说明涉嫌造假。威海市大气     1.举报人前期反映的“威海市环翠区青岛中路97号,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问题。根据威海市的相关文件,该公司所在地区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名单内,该公司使用石油焦合法。
       2.举报人前期反映的“在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过程中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2016年7月份曾因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被在线监测设备监控到,因日均值超标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近一年来,该公司也存在部分环保设备短时停机检修的情况,停机时间为几小时不等,故障设备停机期间,其他污染治理设施仍正常运行。针对设备的检修,企业都及时向环保部门递交了维修申请报告,并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及时修复,在修复后通过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负荷等措施,确保日均值达标,不存在日均值超标的问题。
        3.举报人反映的“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情况。临港区管委对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是以威海市人民政府和威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文件为依据的,均有文号可查。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54号),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可以作为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依据;威海市环保监测站是通过计量认证的正规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有法律效力;临港区管委对案件的处理以上述文件、数据、报告为依据,可以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4.举报人反映的“该公司整改说明涉嫌造假”问题。整改说明中涉及该公司与中国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染治理协议,以及3条生产线的备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有该公司的治理协议、付款凭证、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为证,属地环保部门也提供了3号、4号生产线备用治理设施现场施工进展对比照片,可以证实该公司确实在抓紧进行备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1.临港区管委及环保部门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使用石油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场责令企业尽快履行与中国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染治理协议,确保3号、4号及2号生产线分别于9月底和12月底完成生产线的备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临港区管委和环保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导企业积极探索污染治理方法和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攻坚克难,加大投入,努力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234909-56     前期反映“威海市昆明路高新花园小区西侧有破坏树木,违章搭建板房的现象,此处有一些废品回收的站点,经常冒黑烟并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各种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受理编号831-13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拆除违建。威海市其他     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8月30日,高区接到831-138号转办件,举报“威海市昆明路高新花园小区西侧有破坏树木,违章搭建板房现象,此处有一些废品回收的站点,经常冒黑烟并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各种垃圾乱堆乱放”,高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
       1.关于举报高新花园西侧有破坏树木的问题。经查,高新花园小区西侧临时板房占地原为神道口社区集体果园,周边未开发树林为神道口社区所有,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有人为破坏树林现象,为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树林死亡造成缺苗现象。
        2.关于举报废品收购站点冒黑烟、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处有2户从事废品收购的租户,属无证经营,废品乱堆乱放,周边环境卫生较差,现场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以及刺鼻气味和噪声。
        3.关于举报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经查,该处约有30余方的垃圾,为周边居民乱扔的垃圾。
        4.关于举报的违法建筑问题。经查,2012年,高区为建设神道口中学,征用神道口社区土地,对神道口中学地块98户居民进行了拆迁安置,其中1户居民房屋为小产权房并开办有注塑厂,不能按照一般民房政策安置,社区暂时将其安置在文化路南侧社区的房屋内,紧邻其承包的果园,3户为其管护果园的工人也安置在该居民名下,房屋面积共计500平方米,解决其生产和生活问题。后期,该居民又加盖了一些临时建筑。2015年我市拟建设文化产业园,对该居民暂时安置区域土地进行了征收,500平米安置建筑及临时建筑被拆除,该居民再次面临安置,要求的补偿价格再次提高,社区无法满足。随后经过做工作,该居民与社区达成协议,临时搬迁到高新花园西侧属神道口社区所有的果园用房,该处用房面积约70平方米。该居民由于在昆明路南还有部分果园要继续进行种植,同时为安置3户工人,便在果园用房周围加盖临时板房供他们使用,临时板房面积约400平方米。神道口2009年撤村改居。经查,临时板房所在区域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没有征收,仍由神道口社区管理,400平方米板房属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是神道口社区该户居民多次躲迁并为安置其3名工人而建设的临时住所,属历史遗留问题,轻易拆除极易产生稳定隐患。
责令改正     1.责成怡园街道办事处及神道口社区在来年春季适宜栽种的时期对缺失的苗木进行补栽。
        2.首次处置时已责令该处2户业主停止从事收购废品业务,并对该区域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教育其他租户,夜间不要从事高分贝工作,干扰小区居民休息。9月5日该处废品收购点已经取缔,废品已全部清理。
        3.组织10人用2天的时间,清运废旧物品和垃圾20余车,截至9月12日,周边垃圾全部得到清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4.对400平方米临时建筑,近期通过做大量的工作,截至9月14日,已拆除220平方米,其余180平方米目前主要用于3户工人居住。从稳定的角度出发,由怡园街道办事处牵头,神道口社区负责,做好当事人工作,计划10月12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如不能自行拆除,由城管牵头,土地、规划、法院、公安、怡园街道办事处等联合,依法实施拆除。
   

5235909-57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潘家庄村有1家石材厂与1家石灰膏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粉尘污染严重,紧邻居民区噪声扰民。同时反映该村周边多个村庄也存在多家石材加工厂,废水、废料直排河道,污染严重。威海市水、大气、噪声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石材加工厂为乳山市华祥石材厂,位于潘家庄村东南,主要通过购买石料加工板材。在今年的“散乱污”企业治理中,该石材加工厂被列入整改提升类企业,于8月1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和电源开关进行了封存,至今未再进行生产。
       2.经现场查看,华祥石材厂生产用水主要是石材切割和打磨环节降温冷却和除尘用水,该加工厂建有沉淀池,在生产期间,加工用水经过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为进一步明确是否污染河水,乳山市环保局现场对华祥石材厂南侧河道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经监测,化学需氧量为14mg/L、氨氮0.04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l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3.石材加工的切割和打磨环节同时喷水冷却,因此不产生粉尘。但该厂生产期间在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会产生少量扬尘。华祥石材厂距村大约500米,石材加工过程中机器运行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
       4.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潘家庄村石灰膏厂系2000年由潘家庄村潘某某投资建设的,位于村东南,华祥石材厂正西,由于经营不善,已于2003年停产废弃,现厂区已栽植了速生杨,不存在废水直排河道和粉尘污染的问题。
        5.潘家庄村只有华祥石材厂一家石材厂,周边村洼于家村和焉家村各有一家石材厂,村附近也只有白沙滩河一条河道。这两家石材厂均建有沉淀池,生产用水也是经沉淀后再循环利用,没有外排入河的现象。石材厂均是将加工剩下的废料集中堆放,卖给石子厂加工石子(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不可能丢弃,也不存在废料排放入河的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华祥石材厂负责,在生产期间定时向厂区地面喷洒清水,避免产生扬尘。
        2.责令华祥石材厂调整生产时间,在午间、夜间居民休息时间禁止生产,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责成白沙滩镇政府负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石材厂的日常管理,确保石材加工企业规范生产。

6236909-58     威海水务集团各泵站、污水处理厂违规设置溢流口,雨天时关闭排污泵,污水直排大海。该集团将污泥违规填埋在山沟里。威海市水、固废     1.水务集团各泵站、污水处理厂违规设置溢流口问题。群众反映的溢流口为“事故应急排放口”。污水处理厂通过环评,“事故应急排放口”的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存在违规问题。
        2.雨天时关闭排污泵,污水直排大海问题。市水务集团下辖29座泵站,其中21座实现自动控制,8座有人值守。经查阅8座有人值守的泵站最近1个记录周期的运行记录(期间有强降雨天气),泵站运转正常,未发现泵站机组不正常停止运行的记录,污水均通过泵站提升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存在雨天关闭泵站污水直排大海问题。在强降雨天气,会出现部分雨水和污水从泵站溢流口溢流现象,是对泵站的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规范。
        3.群众反映的水务集团山沟埋污泥问题。现已查实污泥填埋点2处:一处是圈邓家村山峦。2016年5-6月份,水务集团将污水厂部分污泥经石灰稳定以后进行绿化种植,并通过专家论证。二是双寺夼村租赁土地。2017年8月-9月,临港区污泥处理厂约1000方污泥运送至温泉镇双寺夼村租赁土地上,交由威海流腾绿化公司进行绿化用肥处理。现场大部分用土覆盖,但有异味。
        4.近日对两处填埋点周边两处水塘水质取样检测,PH值分别为8.29和8.79,氨氮分别为0.52mg/L和0.68mg/L  ,COD分别为95mg/L和104mg/L,其中COD指标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泥填埋区周边水质进行检测,其中PH值和氨氮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COD指标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针对水质超标情况,责令水务集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立即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同时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威海市城建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7〕9号)的要求,抓紧开展我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选址、立项工作,实现污泥全部入厂规范化处置。
        2.责令水务集团不得再堆放污泥,对水务集团擅自堆放污泥的行为拟给予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于9月14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3.责成水务集团加强设备维修更新,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各溢流口安装视频监控,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按照规范做好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正常运行电源保障工作,完善供电应急预案并于9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4.督导各区市供排水主管部门会同辖区环保部门加大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擅自倾倒和堆放污泥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
        5.责成环保部门加强该污泥处置点周边水质等的日常监测监督管理。
       6.责成经区管委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区内相关部门加强污泥处置监管。

7237909-60    威海市文登市文登西郊热电厂,外排刺鼻气味、粉尘,污染环境。威海市大气     1.文登市西郊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碱、AC发泡剂、乙炔生产和热电供热,是文登西部城区工业用汽及居民供暖的唯一热源单位。该公司在氯碱、AC发泡剂、乙炔等生产环节上都建有事故氯收集塔和事故盐酸三级喷淋装置,一旦氯气或盐酸泄露,会通过封闭管道循环吸收处理。同时,在主控室设有报警器,在每个关键设备上都配备了氯气泄漏报警探头、流动便携式报警仪,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能够在第一时间监测到氯气泄漏,该公司连续多年未发生氯气泄露事故。经查看,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区环保局根据当时南风风向,在厂区外东北侧和西北侧分别对空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氯气和氯化氢气体均为“未检出”。
        2.经查看,该公司自备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和粉尘,主要是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烟尘,其中,烟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粉煤灰及炉渣均通过封闭管道直接输送至加气砖厂,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煤炭和扬尘污染等情况,但是在煤炭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粉尘。调阅了该公司今年以来烟尘在线自动监控数据,调阅了该公司今年以来烟气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外排烟尘(11-15mg/m³)、二氧化硫(52-84mg/m³)、氮氧化物(108-153mg/m³)等均稳定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坚决杜绝氯气泄漏等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2.由米山镇负责,环保部门配合,责令该公司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保洁、喷淋,加强煤炭装卸环节的控制,并在确保烟尘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烟尘排放浓度,最大限度降低烟尘和粉尘排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3.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发现烟尘、粉尘污染问题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罚的严格处罚,该关停的坚决关停,问题严重的强制拆除搬迁,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8238909-61    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孔家村有家“荣成市政工程公司”,沥青搅拌站无除尘设施,污染严重。威海市大气     1.经查,该搅拌站属荣成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建设,占地面积约20亩,主要从事沥青、石子搅拌,用于铺筑沥青路面,每年5月开始间断生产,年均工作日约45天,搅拌站周围2公里范围内无人居住,举报提及的孔家村位于该搅拌站西北方向约2.5公里。由于该搅拌站原有除尘设备老化,存在扬尘隐患,2017年7月9日荣成市市政管理处责令其停产整顿,至今未复工。2017年8月,该搅拌站被列入滕家镇“散乱污”企业名单,属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类。
        2.经现场查看,该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场地物料已全部进行遮盖,主要设备更新了干燥加热脉冲布袋除尘器,搅拌罐体上方装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同时增加了雾炮除尘器和车辆冲洗装置。2017年7月,该搅拌站按照荣成市城建局要求安装了PM2.5.PM10.温度、湿度和噪音小型实时监测仪,并配备显示屏实时公开所有监测数据。该搅拌站场内院面有硬化,但场内道路有浮尘,运输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停产整治     责成建设局、滕家镇政府督导该搅拌站严格按照“散乱污”治理要求抓紧整改,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导搅拌站做好道路扬尘防治,采取每天定时洒水等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