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代理单位之间、代理单位与市属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给予办理流动手续。
二、政策依据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威人社发〔2013〕16号)。
三、申报材料 《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
(一)企业职工在企业间工作流动 1、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加盖公章的《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2、调出单位同意后,在《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发回调入单位。同时调出单位与拟调出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和流动手续。
(二)档案托管人员到企业工作流动
1、档案托管人员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和调入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托管机构办理流动转移手续。
2、托管机构在《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调出意见栏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发回调入单位。同时将整理好的档案发给调入单位。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服务电话:0631-5861418 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工作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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