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流动人员(含市属企业及中央省属、外地驻威企业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调出市外,给予办理流动手续。 二、政策依据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企业职工招用和流动程序的意见》(威人社发〔2013〕16号)。 三、申报材料 1、《人才流动登记表》; 2、拟调入单位所在地具有调配权限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四、办理程序 1、流动人员所在单位向人员流动窗口填报《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两份(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提供拟调入单位所在地具有调配权限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2、流动人员所在单位向人员流动窗口提交流动人员的(行政介绍信)和人事档案(代理人员除外); 3、人员流动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商调函要求,办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等转移手续。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服务电话:0631-5863612 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