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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5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二十六批共1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均已办结,均属实。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1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500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件数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6 | 3274 |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华新小区南侧,三角轮胎有限公司和海马地毯有限公司,排放有刺鼻性气味的气体,废水直排北侧水沟,有异味。 | 威海市 | 大气、水 | 一.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1.关于反映“排放有刺鼻性气味气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恶臭发生源为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废水600吨,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形成异味。2011年宋家洼村进行旧村改造,由于新建华新家园小区距离污水处理站较近,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异味引发小区居民持续投诉。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在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2014年该公司投资100多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处理,2017年7月31日,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规定的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要求。 2.关于反映“废水直排北侧水沟,有异味”的问题。经查,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并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经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存在废水直排情况。该企业北侧水沟内水质清澈,并无异味,为厂区东部城际铁路隧道里流出的山水,从隧道出口经城铁排水沟流入埋设在梧桐路南侧的雨水管道中,汇入宋家洼河。 二.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1.关于反映“排放有刺鼻性气味气体”的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轮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气经监测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但因距离周边华新家园、蓝山小镇、成业家园等居民小区较近,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周边群众信访不断。针对该公司异味扰民的实际情况,该公司于2016年9月份建设了1套异味处理装置,使用低温等离子法和生物法进行异味处理,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经区分局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监督监测,结果为,臭气浓度:10mg/m³;颗粒物:0.1438mg/m³;甲苯:0.0398mg/m³;二甲苯:0.0785mg/m³;非甲烷总烃:0.43mg/m³;臭气浓度:10mg/m³;颗粒物:0.2517mg/m³;甲苯:0.0370mg/m³;二甲苯:0.0915mg/m³;非甲烷总烃:0.50mg/m³。三角华盛轮胎有限公司上下风向点位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现有标准限值,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但由于存在厂房承重涉及安全隐患问题,未再继续建设。为进一步减少异味排放,该公司于2017年4月份组织对南京、常州、上海等地轮胎制造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6月份先期安装了1套植物液异味治理设施进行测试,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经区分局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监督监测,结果为,颗粒物:4.9mg/m³;甲苯:0.0368mg/m³;二甲苯:0.0545mg/m³;非甲烷总烃:0.59mg/m³。三角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密炼车间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了相应调整,取得了良好的测试效果。8月份以来,企业投资500多万采购5台治理设备,并于8月21日完成调试投入使用。经连续开展夜间巡查及走访周边群众发现,异味治理效果明显。 2.关于反映“废水直排北侧水沟,有异味”的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并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经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存在废水直排情况。且企业北侧并无水沟。 | 是 | 责令改正 | 进一步加大对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在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监督企业异味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尽可能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 |
2 | 130 | 905-106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骏龙林海公园附近的“诚龙商砼方圆集团”违规作业,扬尘严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市长、环保局长都作出处理该企业污染问题的批示,但都一直未有效果。 | 威海市 | 大气、扬尘、噪声、其他 | 1.关于举报“成山镇骏龙林海公园附近的‘诚龙商砼方圆集团’违规作业,扬尘严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该商砼站建于2007年,占地面积31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荣成市诚龙建筑有限公司。商砼站东侧、南侧、北侧5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西侧为骏龙林海花园住宅小区,最短距离120米。2017年8月10日,该商砼站因堆料场未覆盖、场地未及时清扫等问题,被市城建局质监站责令停产整顿,至今未复工。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场地物料已全部进行遮盖,商砼罐体上方装有除尘器,场内院面有硬化,但场内道路有浮尘,运输车辆经过时,确能听见噪音,造成扬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举报“市长、环保局长都作出处理该企业污染问题的批示,但都一直未有效果”的问题。经查,2014年,曾有群众向市政府写信举报该企业污染问题,市政府立即批转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市环保局处置,市环保局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分局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督导企业对罐体除尘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014年9月全部更换新型除尘设备;2016年3月,市环保局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分局、成山镇政府实地查看发现,该企业生产时仍然存在扬尘、噪声问题,遂要求其选址搬迁。2016年3月,该企业开始对新厂进行选址;2017年8月,该商砼站被列入成山镇“散乱污”企业名单,因属“散乱污”企业取缔类,予以关停。 | 是 | 关停取缔 | 1.责成城建部门、成山镇政府加大实地巡查力度,断水断电,确保该商砼站不再生产。 2.责成城建部门、成山镇政府督导商砼站抓紧时间完成新厂选址,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搬迁,并妥善做好场地物料清理工作。 | |
3 | 131 | 905-107 | 威海市乳山市城区街道岚子村村南20米处有一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气味刺鼻,污水直排河道。当地政府不作为,一直没有解决。 | 威海市 | 大气、水、垃圾 | 1.举报反映的养猪场位于乳山口镇岚子村南侧,距离岚子村南端50米,属禁养区,现存栏量约2000头。该养殖场原为岚子村集体所有的饲养院,有猪舍1排共14间,1998年岚子村村民史某某承包该处进行养猪,承包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后私扩建猪舍及附属设施用房5排。 2.2015年,史某某个人进行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该养殖场建有粪场1处,不存在粪便随意堆放现象,但粪场未加防雨棚。 3.在养殖场及周边确有臭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4.2015年前,养殖场存在粪便直排污染河水问题。2015年,史某某进行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养殖场污水进入三级沉淀池供附近村民浇田,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的问题。 5.自2007年以来,我市有关部门围绕解决该养殖场污染问题,尽管督导其建设了堆粪场和三级粪污沉淀池,但始终未彻底解决该养殖场的污染问题。 | 是 | 关停取缔 | 1.指导养殖场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恶臭气味,已于9月7日完成。 2.对该养猪场关闭搬迁,正在研究拟定搬迁方案,预计10月15日前完成。 | |
4 | 136 | 905-113 | 芸祥绣品小区北面有一“威力工具厂”,夜间噪声很大。 | 威海市 | 噪声、垃圾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小区是芸祥绣品厂区内的1栋家属楼,位于芸祥绣品厂区南侧,该小区与北面威力工具公司的直线距离约600米。关于威力工具公司噪声的问题,8月26日,我们已经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厂区北噪声污染的转办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督促企业在厂区北界建设长300米、高15米的隔音墙,在锻造车间锻造锤周围加挂30套吸音棉,在锻造车间东部、香山北路以西新建隔音墙100米。目前,吸音棉已全部加挂完毕,隔音墙钢构框架完成。9月6日夜间22时30分至23时30分,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及芸祥绣品东大门门口噪声进行了监测,厂界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夜间噪声分别为48分贝、51.4分贝、54.1分贝和52.6分贝,芸祥绣品东大门门口夜间噪声为46.2分贝,均低于排放标准。今年以来,该公司订单充足,生产经常持续到凌晨2时左右,虽然该公司厂界噪声不超标,但不排除个别居民对噪声比较敏感,即使不超标也影响其正常生活。 | 是 | 责令改正 | 1.9月12日已完成锻造车间东部、香山北路以西隔音墙的建设工作,并在确保厂界各个方位噪声不超标的基础上,采取逐步淘汰高噪音设备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给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2.安排环保专业人员分时段对企业和小区的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并组织开发区、环保等部门,对主要生活小区周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噪声扰民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3.由开发区负责安排包片干部,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及时通报噪声整改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与支持。 | |
5 | 137 | 905-114 |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建筑公司紧邻小区,饲养很多条狗,噪声扰民。 | 威海市 | 噪声 | 经现场查看,白沙滩建筑公司院内共有4只犬。其中,2只为成年犬,肩高约40公分,犬龄约4年;2只为幼犬,肩高约30公分,犬龄为1年,均为流浪犬,院内并无人为饲养犬只痕迹。经问询,白沙滩建筑公司院内有职工食堂,部分职工用餐后剩菜剩饭引来流浪犬只在此聚集,该4只犬偶有在院内过夜情况,犬吠声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 是 | 责令改正 | 现场查看问询后,我市立即组织犬只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4只流浪犬予以收容,并告诫白沙滩建筑公司职工不要将剩菜剩饭随意丢弃,防止流浪犬在此聚集。下步我市将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流浪犬只巡查整治工作,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切实杜绝犬只扰民现象发生。 | |
6 | 138 | 905-115 | 威海市乳山市新华街浦东路东交叉口有一莒县羊肉馆,露天烧烤,油烟严重,鼓风机噪声扰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 威海市 | 油烟、噪声 |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莒县羊肉馆注册登记名称为乳山市任记全羊馆,2017年8月25日下午4时左右,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全羊馆有露天烧烤现象,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当场停止其露天烧烤作业。后经“回头看”巡查,当事人已将烧烤炉具搬迁至屋内,鉴于当事人整改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乳山市行政执法局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9月6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全羊馆烧烤炉位于专门设置的烧烤室内,院内北侧露天存放一台闲置的烧烤炉,没有有油渍等近期使用痕迹,当场要求经营者搬离。 2.该全羊馆烧烤炉放置在专门的烧烤室内,烧烤室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全羊馆设有一个燃煤简易烧水炉,烧水时产生煤烟,当场将烧水炉拆除。 3.乳山市环境监测站当场对风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为52.3dB,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昼间标准限制要求。虽然能够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考虑该全羊馆距居民小区较近,距南侧安泰园小区最近距离约70米,距东侧东方名居小区最近距离约100米,现场分析认为夜间经营时会影响到周边居民。 4.经查我市市长热线、环保局投诉记录、行政执法局投诉记录及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投诉记录,均未发现关于该全羊馆的投诉记录。 | 是 | 责令改正 | 在现场清除闲置的烧烤炉、拆除燃煤烧水炉的基础上,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乳山市任记全羊馆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监督,对烧烤室外墙加设隔音板,已于9月9日完成。 2.责令乳山市任记全羊馆负责,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责成乳山市行政执法局、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确保其规范经营。 | |
7 | 140 | 905-117 | 威海市文登市小观镇金花河才院存至万家庄段,有人以清淤为名,非法盗采河沙,运输过程导致环海路上沙土堆积,雨天排水不畅。 | 威海市 | 生态、其他 | 1.该采沙行为是由文登区沙办审批的河道清淤行为,不是非法盗采河沙。有2艘长期不用、弃之不用的采沙船。 2.环海路上没有沙土堆积,只有少量散落沙土。 3.经检查,环海路段雨天排水通畅。 | 是 | 责令改正 | 1.采沙船及设备已全部搬走。 2.环海路段已清理干净。市政每天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干净。 | |
8 | 143 | 905-123 | 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与世昌大道交汇处的松林内有一大型废品收购站,废旧垃圾遍地,因为紧邻海边,大量污染物进入海中,污染海洋环境。 | 威海市 | 垃圾、海洋 | 经查,该处有3处废品收购点,均有营业执照,经营执照信息分别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合回收部,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为福山路东侧,经营范围为废品回收;威海茂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威海高技区恒泰街1-1号401室,经营范围为物资回收再利用;威海越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蓬莱路81-4号,经营范围为物资回收。 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的3个单位的实际经营地址均与注册地址不同。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合回收部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进行立案处罚。威海茂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威海越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应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进行处理。 3家单位靠近海边,收购的废品堆放在各自院内,未发现污染物进入海中污染海洋环境的问题。经检测该区域近岸海域,5个监测站位海水水质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1个监测站位海水水质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责令3家单位立即停止营业。 2.3家单位目前已完成对废品的规整,1个月内搬离该区域。 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对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合回收部进行立案处罚,9月7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500元。 | |
9 | 144 | 905-124 |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政府西的“白天鹅宾馆”装修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 威海市 | 扬尘、垃圾 | 1.关于举报“威海市政府西的白天鹅宾馆装修造成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该楼产权单位为威海市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装修单位为威高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今年7月31日开始对原白天鹅宾馆外立面进行改造,预计当年11月底完工。为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区住建局在开工后多次赴现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并于9月1日召开现场会议,要求施工方必须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天早中晚三次定时对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处理,但在垃圾搬运过程中会有少量扬尘产生。 2.关于举报“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经查,施工期间,施工方安排专人专车对建筑垃圾进行专门清理清运,外运车辆全部用篷布遮盖。鲸园城管执法中队对该工地实行每周三次常态化巡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立即督促施工方当天整改完成。为加强工地管理,区住建局于8月30日,约谈了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督导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9月6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地面有当天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部分建筑材料摆放杂乱。 | 是 | 责令改正 | 1.装修建筑垃圾清理没有明确规定,日产日清符合常理。施工方已于9月6日晚将现场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对建筑材料进行规整遮盖;每天及时洒水降尘,并对当天需清运垃圾及时进行遮盖,减少扬尘产生。 2.安排区住建局、城管办和鲸园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方解决。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对全区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水平。 | |
10 | 160 | 905-147 |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阮家口村有10余处养貂场外排刺鼻异味,污水乱排。 | 威海市 | 大气、水 | 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我区畜禽养殖划分禁养区、控制养殖区两个区域,该区域位于羊亭镇阮家口村西,不在禁养区范围,属于控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有专业养殖户10家,共存栏貂、貉等经济动物7000余只。 1.关于举报“养貂场外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经查,现场有一定气味,主要是养殖户比较集中,动物自身体味和粪便挥发性气味混杂导致。 2.关于举报“养貂场外污水乱排”的问题,经现场查看,10家养殖专业户均无粪污溢流、直排现象,有1户养貂专业户存在冷冻鱼饲料解冻水外排的问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按照《环翠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今年8月份以来,10家养殖专业户均开展了粪污整治工作,其中5户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5户正在建设。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成羊亭镇自9月7日开始,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根据巡查实际,不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组织羊亭镇、区畜牧局引导利用冷冻鱼饲料喂养的1户改用成品饲料,杜绝解冻水产生;督促剩余5户养貂专业户加快建设粪污储粪池,确保9月30日前完成。 | |
11 | 162 | 905-151 |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中路214号“威海盛连塑料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 | 威海市 | 大气 | 经现场检查,企业存在塑料颗粒上料仓未完全封闭、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等问题。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联系治理厂家确定设施治理方案,未发现有擅自恢复生产迹象。 | 是 | 停产整治 | 1.环保部门责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整改,在未完善环保相关手续、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未落实到位以前不得恢复生产。 2.环保部门和属地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依法生产经营。2017年10月底前未能完成整改,依法清理取缔。 | |
12 | 172 | 905-165 |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远遥渔港,有1000多艘渔船停靠,渔民的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直接倾倒入海,造成海水污染,向威海市长热线打过电话,至今未解决。 | 威海市 | 水、其他 | 1.关于举报“威海远遥渔港有1000多艘渔船停靠”的问题,经查,远遥渔港在休渔期间靠泊的全部渔船仅有500艘左右,渔船作业期间平均每天靠泊的大小渔船仅100到150艘。 2.关于举报“渔民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直接倾倒入海,造成海水污染”的问题,经查,远遥渔港内渔船更换机油均在周边渔船维修厂进行,不在码头内更换,不存在废机油直接倾倒入海的情况;渔港内设置了20个垃圾箱,沿码头分段平均放置,专门收集岸上和渔船上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由威海远遥渔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清扫,再由环卫部门定期对垃圾进行清运。同时,为保持港区及港池环境,威海远遥渔港公司每天安排2艘垃圾打捞船、4名打捞人员,对港池内塑料瓶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区海渔局每天安排2名执法队员专门负责渔港内环境监督管理。但在实地调查程中,发现港池内靠近码头的个别地方存在矿泉水瓶、啤酒瓶及塑料袋等漂浮物,个别海域漂有油花,经查,漂浮物系渔船作业人员随手投掷导致,油花系个别老旧渔船偶尔滴漏油造成,已当场安排打捞船进行了清理。另外,今年5月1日至8月31日休渔期期间,港内渔船上基本没有船员生活。9月6日下午,海渔部门委托市海洋渔业检测减灾中心现场采取港池内水样,对水质情况进行检测(除PH值外以下单位为mg/L),9月7日检测结果显示,6个监测站位PH值分别为7.82、7.88、8.07、7.96、8.13、8.21,化学需氧量分别为2.56、2.84、2.10、2.26、1.91、1.20,活性磷酸盐分别为0.0252、0.0282、0.0269、0.0265、0.0185、0.00752,硝酸盐-氮分别为0.225、0.135、0.0497、0.0558、0.0297、0.0257,亚硝酸盐-氮分别为0.0135、0.0368、0.0182、0.0243、0.0165、0.00552,氨-氮分别为0.201、0.173、0.125、0.125、0.193、0.201,石油类分别为0.304、0.499、0.413、0.276、0.151、0.065,符合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3.关于举报“向威海市长热线打过电话,至今未解决”的问题,查阅2016年以来的信访记录,未发现市长热线转办的该信访件,其他渠道也没有发现该信访记录。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成威海远遥渔港有限公司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渔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渔船监督管理,发现乱扔垃圾和渔船滴漏油等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严厉处罚;继续安排2艘打捞船、4名打捞人员每天打捞清理港池内漂浮物。 2.责成威海远遥渔港有限公司定期开展相关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油料污染事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 |
13 | 174 | 905-168 | 威海市文登区营镇边的浸锌厂散发气味难闻,污水未有效处理。 | 威海市 | 大气、水 | 文登区没有“营镇”这一行政区划,我们将群众举报的“文登区营镇”理解为文登营镇。当天下午,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10多名工作人员,分两组对文登营镇驻地及周边5公里范围进行拉网式摸排,一组排查南七线以北沿街及镇域周边企业,另一组排查南七线以南沿街及镇域周边企业,同时,文登营镇组织各包片、包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村和企业进行细致排查,截至9月7日中午12时,镇区、所有村和企业全部排查完毕,均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浸锌厂”。通过工商系统和对文登营镇村内企业名册进行查询,没有发现文登营镇辖区内有使用浸锌工艺从事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由于我们在8月30日接到反映宝利钢结构有限公司问题的第829—65号交办件,该公司有一条热镀锌生产线,距文登营镇直线距离为4.8公里,我们推测群众反映的可能是该公司。该公司已于8月30日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目前正在整改中,热镀锌生产线所在车间已完成封闭,净化沉淀池、酸池负压室已基本建设完成。该公司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后达标排放。 | 是 | 责令改正 | 由文登营镇和环保等部门安排工作人员继续对镇区周边分时段摸排巡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始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要求周边各村委会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协助监督,如发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 |
14 | 198 | 905-29 | 威海市文登市南海新区二王家书记蔡某勾结南海管委会,非法占领土地养殖加工牡蛎,气味刺鼻,垃圾乱扔。 | 威海市 | 大气、垃圾、其他 | 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威海市文登区金滩牡蛎养殖专业合作社2012年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养殖近万亩,厂区占地28亩左右,厂房约占15亩。 1.南海新区管委相关部门在对威海市文登区金滩牡蛎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手续办理及日常监管过程中,均依法依规。 2.经国土部门核查,该地块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不存在非法占地行为。经海洋渔业局核查,该合作社具备海域使用证。 3.经现场核查无刺鼻气味。 4.现场有牡蛎壳等垃圾。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令蔡某优化加工程序,增加厂区保洁频次,杜绝产生刺鼻气味。现每天中午、晚上两次打扫和冲洗加工区和院区。 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牡蛎壳已集中收集、分袋,销售给制作禽类饲料商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