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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担当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 2017-09-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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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一项艰巨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笔者认为,必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担当,才能使压力层层传导,把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做实做细。

首先,要划出守土有责的“硬约束”。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要害在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在强化政治担当。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地域、跨领域、跨行业的综合性工作,既需要环保部门牵头积极推动,又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协同联动。当前,各地要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分工,推动形成“大环保”的工作格局。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承担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对担负环保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划清权力和责任,详细列出监管职责。

其次,要划定守土尽责的“硬杠杠”。

要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站位,突破经济利益的藩篱,以坚定决心革除畸形发展观,对于不适应、不符合甚至违背绿色发展理念的思想要坚决改变、行为要坚决纠正、做法要彻底摒弃。要健全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链条。作为地方事项的决策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负有重大责任,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紧紧抓在手上。

第三,要用好守土负责的“紧箍咒”。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要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要健全完善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从严要求,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要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合理的问责机制可以实现环保压力的层层传导,避免环保链条中的某些领导心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侥幸思想。如果监管失控,造成环境污染,应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责任排查,哪个部门没有认真履责,就要问责到哪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