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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时间: 2017-09-1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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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1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二十二批共1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均已办结,均属实。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9家。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件数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12739     威海市荣成市虎山镇西塘子村,多家养殖场,散发臭味,污水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大龙嘴村的大龙嘴水库内被承包者养鱼,污染水源。威海市水、大气     1.西塘子村多家养殖场散发臭味、污水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通过实地调查,村西北150米有一处养殖小区,占地50.05亩,原有31家养殖户,已倒闭16家,剩余的15家养殖户中养猪户5家、特种毛皮动物养殖户10家。现场检查时,村内无明显异味,养殖小区区域内有轻微异味;养猪户均建有密封的污水储存池、雨污分流设施和干粪场,特种毛皮动物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上述养殖户均无污水外排现象。经现场查看,养殖小区距离北面最近的村庄约3公里,经走访了解,平时村内无异味;但已关闭的16户养殖户中仍有5户在养殖小区内居住,养殖异味对其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2.大龙嘴村的大龙嘴水库内被承包者养鱼,污染水源的问题。经调查,大龙嘴村于2008年与张某某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合同期限至2026年。2012年起,大龙嘴水库为周边三村提供生活饮用水,张某某停止了向该水库投放鱼苗行为。我市自2013年以来降雨较少,持续干旱,今年7月份,该水库水位一度接近死库容,个别群众反映水质偏差。8月4日,全市普降暴雨,水库蓄水库容大幅回涨。8月17日取样检测,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经现场检查,大龙嘴水库没有发现网箱养殖和人工投饵行为,目前水库为自然状态。
责令改正     1.责成虎山镇政府与畜牧部门加大对小区内养殖户巡查力度,确保养殖粪污及时清理,不乱排乱放。若发现粪污外排,及时依法处理。
        2.责成虎山镇政府督导小区内养殖户于9月底前完善雨污分离设施、防渗设施、干粪场和污水储存池。
       3.责成畜牧部门对小区内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处理指导和服务,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4.责成虎山镇政府强化督导,加大对大龙水库巡查力度,杜绝一切危害水质的活动,让群众吃上放心水。
        5.鉴于大龙水库已经成为大龙嘴村等三村的取水来源,责成虎山镇政府督导大龙嘴村委解除大龙水库承包合同。
        6.责成虎山镇政府协同相关部门将大龙水库列入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界碑、宣传牌及警示牌等,加强保护。
2232742     8月27日反映“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文峰花园170-1号小区东侧有一污水管道,雨水和污水没有分流,没有加盖井盖有臭味,下雨天粪水外溢”的问题,现在开发商用破损的水泥板覆盖井口,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重新铺设雨污分流管道。威海市其他、水     1.经现场查看,文峰花园小区已实现雨污分流,排水系统于2011年11月15日竣工,且接入区市政管网。对反映的井壁及井盖破损问题,已安排专人用完整的水泥盖板覆盖井口,然后用砂浆进行密封。
        2.经实地再次确认,群众反映的污水管道,实际是文峰花园小区东侧的一口污水井,井内接入了东侧小区的雨水管道,今年8月份的强降雨导致污水排放不及,出现雨污混杂外溢,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1.由天福办牵头,市政部门配合,对该井的雨水管道重新设计,计划在韩泊雅洗浴中心附近新建一口雨水井,然后将该井中的雨水管延伸铺设至新井,再引向天福路市政雨水管道,工程一个月内完工。
        2.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定期公布项目施工进度,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问题圆满解决。
3722803     威海市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村西,两家养殖场,无手续排放刺鼻气味,污水排入村里河道污染河水。要求取缔或搬迁。威海市大气、水     1.所举报两家养殖场,其中一家猪舍位于村内,占地1600平方米,存栏猪214头,粪场面积60平方米,未配套防渗、防漏和防雨设施;污水池20立方米,未配套防雨设施。在猪舍内及周边可直观感到臭气,存在粪污污染河水的问题,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大孤山镇和乳山市畜牧局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8月29日,大孤山镇政府协调乳山市环保局和该镇兽医站、变电所、安监办开展联合执法,环保局对临近上下游河水取样开展检测,于9月4日完成检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Ⅴ类标准限值要求。
        2.另一户于猪舍位于村西北边缘,面积250平方米,现饲养母猪5头、仔肥猪30头。粪场面积16平方米,未配套防雨棚,二级沉淀池32立方米,配套防渗、防漏和防雨设施。在猪舍内及周边可直观感到臭气。粪污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不存在污染河流的问题。
       3.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的标准,两家均不属于规模养殖场,不需要办理环保、畜牧相关手续。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对村内的猪舍进行关闭。9月2日对排污口进行了封堵。9月3日完成了育肥猪出售及母猪和仔猪进行转移,完成养猪设施转移和猪舍消毒除味。9月4日完成了猪舍拆除工作。
        2.对村边的猪舍进行整改。9月3日,完成了粪场防雨棚建设防止雨天粪污外流。完成了生物除臭剂洒布,减少了养殖臭味。
4732804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崮山后村村北侧生态被破坏,开设两家采矿场,排放粉尘,堆放大量矿渣,矿坑周围无安全措施。村东北侧石子厂,排放粉尘,废渣被水冲入母猪河上游,污染河水。村东及村西多家大理石加工厂,排放粉尘及污水。威海市大气、水、固废     1.崮山后村村北两家采矿场分别是烟台紫地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文登崮山后矿区和威海泰利石材有限公司。紫地矿业目前处于倒闭状态,现场未堆放矿渣,仅废旧矿坑中有碎石,且未发现生产设备、机械和人员,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泰利石材目前已停产,现场没有发现粉尘排放、堆放大量矿渣等情况。该企业在矿坑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对矿坑等隐患区域进行围堵,并在深坑区域设置了环形防护围栏。
        2.崮山后村东北侧石子厂生产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15年下半年停产,目前处于倒闭状态。现场有破旧且已生锈的生产设备,无原料及产品,不存在排放粉尘、废渣等问题。该厂位于崮山后村东北方位,距离崮山后南河约1000米,中间间隔村民居住区,如有废渣无法直接排放到河流中,且崮山后南河不属于母猪河分支,河水最终汇入米山水库。监测结果显示,今年1—8月份米山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水质三类以上标准。
        3.崮山后村村东及村西共有13家石材加工厂,其中村东9家全部停产,村西2家于2013年倒闭、另外2家已停产。现场不存在排放粉尘、污水等问题,未发现废水、废渣流入河道痕迹,但部分加工厂地面有残留的白色粉尘。在关停或倒闭前,生产过程中会不同程度产生粉尘,但产生的污水都流入沉淀池中,反复循环利用,不存在污水外排的问题。经监测,不存在水质超标情况。
责令改正     1.目前,泰利石材、紫地矿业已增设警示性标识,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每天不少于5次的标准,对残留粉尘进行洒水降尘,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2.由界石镇牵头,环保、国土等部门配合,督促已停产的13家石材加工企业和矿山开采企业,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确保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加工车间闭合管理、厂区扬尘有效治理等目标,待环保、国土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关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分三个时段不间断进行巡查,直至整改验收完成,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5186901-06    港西镇巍巍村南山上,荣成市森隆石材有限公司破坏树木,多次举报没人管。威海市生态、其他     1.2016年8月,荣成市林业局发现该公司在矿区西北方向、商品林地内进行炮眼钻孔,破坏了少量地表植被和灌木。鉴于该起毁坏林地林木违法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荣林罚责通字〔2016〕第003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被毁林地原状。2016年11月,林业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开发利用矿区原有蓄水平塘时,将清理出的淤泥堆积在矿区西侧的商品林地空地内,涉嫌未经审批临时使用林地,但未对林地造成破坏。鉴于堆积的淤泥有利于树木生长,市林业局决定维持堆土现状,并要求该公司对堆土区域进行全面绿化。2017年4月至5月,该公司对淤泥堆积区域进行了绿化复绿,栽植0.5米高黑松270株。9月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因今年天气干旱,补种林木成活率较低,需进一步进行苗木补植,下达了责令补种树木通知书(荣林罚责通字〔2016〕第005号),要求其限期补种。
       2.经查,未收到关于该公司破坏树木的举报。
停产整治     责成市林业局督导该企业对淤泥堆积区域做好补植,9月底前完成黑松补植。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采石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旦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6188901-09    斥山街道程达建筑有限公司石子厂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环境,有关部门一直未处理。威海市生态、其他     1.关于举报程达建筑公司石子厂位于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经查,该厂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我市共有2处自然保护区,分别是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成山头省级自然保护区,均位于我市的成山镇、俚岛镇。举报所称“自然保护区”应为该厂南邻的石岛赤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经核实,程达建筑公司石子厂在赤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线外,矿区边界离景区规划范围线最近距离114米。
        2.关于举报破坏环境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厂采用粉碎工艺生产石子,不产生废水,主要污染为扬尘和噪声。该矿区距离最近村庄1.5公里,生产噪音对居民生产、生活基本没有影响;扬尘管理方面,该厂投资40多万元先后配备了除尘喷雾机,在加工设备上增加了洒水喷淋除尘设施,配套了两台洒水车,生产期间每天定时喷洒除尘。8月份斥山街道巡查时发现该企业石子堆放场未遮挡覆盖,存在一定的扬尘隐患,责令其停产整改。9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期间,该企业继续对厂区及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但石子堆场未遮挡覆盖。
停产整治     1.企业已对石子堆场进行覆盖遮挡,继续督导该企业每天定时喷洒除尘,完善扬尘治理设施,经环保、国土、林业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
        2.要求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斥山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防止越界开采、破坏林地林木、扬尘噪音污染等问题。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7202901-12     威海市文登市葛家镇窑南坡村吕某某在村东和村北各有一处养猪场,粪便污水排放在村东的大坑里,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地下水;刘格庄村的养猪户李某将粪水直排到西南面的池塘里,污染水质;窑南村附近王某某有两个养猪场,粪便都排在水渠里,举报多次都未解决。刘格庄村的李某某经营一家蛋鸡场,经常往路边排粪,臭气熏天。威海市大气、水、其他     1.窑南坡村位于畜禽适宜养殖区,涉事养殖场分别为村东的卓群养殖场和村北的庆寿养殖场。卓群养殖场有污水沉淀池但容积与养殖规模不相符,没有建设储粪场,污水外排至东侧自建无防渗措施的猪粪尿收集池,即群众反映的“大坑”,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但该坑周围为农田也没有水井。庆寿养殖场建有污水沉淀池,粪便定期清理,但没有建设储粪场,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2.刘格庄村位于畜禽控制养殖区,涉事养殖场为村西的李某养殖场,建有污水沉淀池,自购一辆罐车定期清理粪便污物,但没有建设储粪场,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3.群众反映的王某某仅有一个养猪场,即位于窑南坡村与中旺疃村交界处的风光养猪场。该养殖场建有污水沉淀池但容积与养殖规模不符,没有建设储粪场,存在污水外排现象。经查,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均没有接到该举报的来信来访。
        4.经查,刘格庄村位于畜禽控制养殖区,涉事养殖场为村西南的李某某蛋鸡场,建有储粪场,但储粪场面积未达到饲养规模标准,也未建设污水沉淀池,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     1.要求各涉事养殖场立即进行整改,最大限度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卓群养殖场已拆除养殖设施,风光养猪场和李某某蛋鸡场已将场内粪污清理完毕并杜绝污水外排行为。
        2.责令庆寿养殖场、李某养殖场、风光养猪场和李某某蛋鸡场立即建设污染物防治配套设施,按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2321”标准7日内完成改造,确保达到环保标准。目前已完成改造。
8250901-36     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东家村村东南方向,距村100米处有一家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废水直排周围田地致庄稼死亡。威海市大气、水     1.被举报的养猪场位于夏村镇东家村东南约200米,属控养区,建成于2016年4月,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现存栏育肥猪984头,均为环山公司合同猪。该养猪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存储设施,污水池容积390立方米,配套了防渗、防漏和防雨设施。在养殖场内及近距离确实可直观感受到臭味。
       2.养殖场污水池为四级沉淀池,不存在废水直排的问题。2017年4月10日、7月22日、8月14日,夏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对该养猪场进行了巡查,均未发现粪污外排。粪便沉淀后少部分用于自营农作物,大部分用车转运到其他区域使用。从现场勘察情况看,周围的花生、玉米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责令改正    1.对养猪场采用生物除臭剂喷雾,减少异味产生,已于9月3日完成。
        2.本批生猪出栏后,对养猪场排气系统进行改造,利用风机将猪舍内气体抽出经水洗后外排,解决养猪产生的臭气。
       3.对养猪场周围进行绿化,栽植高杆作物或树木,形成生物屏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251901-38     威海市初村镇昊山路79号威海麦科电气院内有一家工厂,废水直排下水道,外排刺鼻气味扰民。威海市水、大气     1.关于举报麦科电气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被举报企业实为威海蓝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租用麦科电气有限公司厂房。威海蓝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全部为职工食堂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未直排下水道。
        2.关于企业外排刺鼻气味扰民问题。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周边闻不到特殊气味,车间内有残留的做工材料的轻微异味。9月3日由监测机构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247831-133    威海市荣成市东山街道金河宾馆、锦福川菜饭店垃圾随意倾倒,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威海市垃圾、油烟     1.经现场调查,金河宾馆是一栋三层小楼,已于2016年10月停止营业。检查发现楼内部设施已全部清除,不具备营业条件。
        2.经调查,锦福川菜是一家小吃店,其产生的垃圾部分倾倒在门市房后,厨房仅安装排气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污染,排气扇产生轻微噪音。
停产整治     1.截至9月5日,小吃店后面垃圾已清除,并安装了有合格证的油烟净化设备,通过了城市执法部门验收正式营业。
        2.由东山街道督导商户将垃圾倒入公共垃圾箱内,并按照门前房后三包要求做好卫生保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和油烟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