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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五批)

时间: 2017-08-2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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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25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五批共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7件,情况均属实。

办理情况:停产整治6家,关停取缔1家,责令改正4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金额7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3人,问责2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威海市一览表(第五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7454     威海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黄海中路291号楼东侧,有8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废水。离居民区只有四米,投诉过没有得到解决。威海市油烟、水     8月16日,荣成市组织环保局、监察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石岛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群众举报8家饭店实际为6家饭店、1家眼镜店、1家蛋糕店。6家饭店均存在排放油烟废气装置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情况,废水通过边沟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目前,6家饭店已停业整顿,并各处5000元罚款。组织对周边群众逐户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了整治方案。8月17日施工队已进场对饭店周边的沟渠进行规范整改。同时,责令斥山街道、石岛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对辖区饭店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诫勉谈话1人
70496 威海市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1.山后环境被牟平中嘉矿业的废料破坏了,把松树道路等都破坏了,刮风的时候风沙扬尘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未发现水质污染,但事实是环境被破坏了。2.废渣把山沟堵住了,下雨容易产生危险。威海市生态、扬尘、固废     8月16日,乳山市组织环保、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尾矿库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金城村东部、黄阳后村西南部与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北部交界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1.扬尘污染问题。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企业应采取多管分散放矿及不定期用水喷洒冲击滩面的方式,使滩面处于湿润状态,保证尾矿含水率在9%以上,并及时覆土压实、种植植被。因近几年天气干旱,尾矿含水率难以保证,容易产生扬尘。尤其是冬春两季,尾矿风沙扬尘对万格庄村居民有影响。2.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由于今年汛期雨水较大,造成我市辖区范围内部分树木被水淹没枯死,水流从山顶流下导致路面受损。此外,从设计方案看,企业采用的是闭环水循环利用生产工艺,2016年5月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万格庄村北、尾矿库南约2000米处河沟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主要污染物均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未检出氰化物和汞。关于举报反映“废渣把山沟堵住了,下雨容易产生危险”的举报,经查,该尾矿库处于两山之间,尾矿库上游已按照设计要求达到设计高程,是否存在危险需聘请专业机构鉴定研判。责令改正     我市于8月16日晚在现场与企业进行了对接,按照“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的原则,责成崖子镇党委、政府和乳山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在与烟台市牟平区有关镇和部门对接沟通的同时,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1.自8月17日上午8时起开始对受损山路进行整修,3日内完成。截至8月18日下午3时,受损山路已全部修复;
        2.协调企业对尾矿加盖防尘网,防止起尘,截至8月18日下午3时,已经加盖防尘网约460米;为了杜绝起风扬尘,19日又加设了水管进行喷淋,目前防尘工作已整改到位;
        3.按照设计方案要求,马上组织恢复植被。按照闭库设计方案,企业逐步恢复植被,已在大坝之上种草植树;                   4.责成企业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研判,确定是否需对有关坝体进行加固增高,防止矿渣溢出。8月18日,乳山市安监局委托专家实地对坝体稳定安全性进行查看鉴定,结论为设计符合要求,生产运行正常,不存在废渣把坝体下游山沟堵住及下雨产生危险等问题。
105543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新庄村、宫家庄村两个村附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1.厂子是在山里建的,污染了当地水源,使村里的水很浑浊。2.该厂不建工程路,走村里的道路,把村里公路压坏了,扬尘污染严重。3.存在夜间施工问题,一般都是晚上开山放炮,还有运输石头,噪声很大。4.举报人认为该处破坏了生态环境。威海市水、扬尘、噪声、生态     8月16日,文登区组织镇政府、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近期出现连续性强降雨,因电站施工区域山体陡峭、雨流湍急,加之开挖作业面受集中雨水冲刷,导致地表水携带泥沙入河,部分河水出现浑浊现象。2.为改善电站施工区域通行条件,保障建设顺利推进,由抽水蓄能公司出资,圣经山景区管委、界石镇政府具体负责建设的楚岘村至新庄对外公路目前已完成半幅硬化作业,正在进行路面养护,预计一周后可半幅通车。施工期间由于部分道路封闭,施工车辆需改道从宫家庄、新庄村内穿行,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问题。3.施工方每天实施两次爆破作业,即上午、晚上各一次。晚上起爆时间控制在11点前完成,夜间爆破作业方案得到公安部门的审批。4.项目通过国家水土保持批复、林地批复、环评批复等一系列批复,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并定期进行环境检测。 责令改正     1.对反映的水质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已对周边村庄水源特别是饮用水,进行了水质取样,经检测自来水没有浑浊现象。  2.对反映的道路破坏问题,圣经山景区管委已牵头成立道路施工督导组,督促加快主路施工进度,力争9月底前全线通车,同时,每天不间断洒水,加大路面清理、临时整修、通行管理和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力度,组织施工队全面抢修,保证日常通行便利,并对宫家庄—三瓣石路段整体硬化。召开了施工单位、镇政府包片干部、当地村两委会议,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3.对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每天2次爆破施工,变为1次白天爆破施工,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4.对反映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已对业主施工用地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停工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施工。
125814-34     来信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鑫泉小区温泉路326号违法开办相框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包括:1.加工生产及车辆运输噪声影响居民生活;2.油漆异味污染空气;3.超负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4.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举报未果。威海市噪声     8月16日,环翠区组织市场监管、安监、公安、消防及温泉镇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相框厂为环翠区福顺达相框厂,2012年4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位于温泉镇温泉路92-6号106室,主要开展加工相框、装饰画和装裱字画等业务,年净收入约5万元。2012年搬迁至鑫泉小区温泉路214号别墅。2016年4月搬迁至鑫泉小区温泉路326号二层别墅,建筑面积约249平方米。
        2.相框厂有2台设备,1台为微型电锯(1500w电机)、1台钉角器,现场机器试验,设备噪音较小。厂主加工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其他时间不加工;使用车辆运输货物,有交通噪声。
       3.不存在使用油漆,无油漆异味。
        4.威海市供电局温泉供电所查证,7月份最大日用电量,属于正常用电。
        5.通过各信访反映渠道收集情况来看,关于该相框厂的热线报告只有2起,业主随意堆放杂物,容易引起火灾。对此,温泉镇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现场查看,督促业主及时清理了相关杂物,来电人表示满意,不存在反映多次举报未果的情况。
责令改正     市场监管等单位立即向相框厂下达了相关整改通知书,其已自行停业整改,并于8月16日晚对加工原料和设备进行了清场。
165815-38     威海市环翠区威海中玻科技玻璃有限公司大气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空气。为应付环保检查,切换相对环保的燃料,掩人耳目。威海市大气     8月16日,临港区管委组织区环保分局、草庙子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举报人举报的威海市环翠区威海中玻科技玻璃有限公司,实为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控重点废气监控企业,目前有2号、3号、4号3条生产线,其中3号线建于2003年,4号线建于2004年,2号线建于2008年,主要生产原料为石英砂和纯碱,每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00吨/天。一条生产线于2007年验收,两条生产线于2009年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阅在线监测设备记录,3条生产线1年以来均未出现日均值超标,但在生产过程中,偶尔出现瞬时超标排放现象。该公司切换燃料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尾端治理设施压力,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8月21日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威海临港区威海中玻镀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3条生产线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规定的现有玻璃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责令改正     临港区管委及环保部门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存在的瞬时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到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日均值超标问题,将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172815-51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石材园未经审批,地方政府随意建设,破坏当地生态系统。威海市生态、其他     8月16日,荣成市组织环保、安监、公安、监察、人和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举报材料中所反映的“人和石材园”,实际是人和镇整治提升石材行业而形成的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区域,“人和石材园”是人和镇为了行业治理和便于管理而采用的一种对外称谓。该区域位于人和镇晏家庄村西,033县道北侧,兴隆山以东,规划总用地约320亩,现有5家石材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5家企业均不具备环评手续,已责令全部停产整顿,并对无环评手续等问题进行处罚。立案处罚     已对5家企业责令停产并各罚款15万元。责令企业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限期完善手续。
177815-56     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海林花园B1区南面方向有一别墅区,从2015年开始,农民在别墅楼里圈养牲畜,散发刺鼻气味,并产生大量噪音。2016年上半年向有关部门反映后,问题暂时解决,但是2016年底农民又将牲畜拉回来了,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威海市大气、噪音     8月16日,乳山市组织畜牧、公安、行政执法、规划、房管、住建等部门及海阳所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别墅区位于海阳所镇海阳所村,是封闭闲置小区,占地13亩,内有别墅10栋。自1997年起,开发商王某某(现已移民加拿大)委托被举报人姜某某看守该别墅区至今。2016年,姜某某在别墅区进行畜牧养殖。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海阳所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016年7月7日协调姜某某以8.5万元将在养牲畜出售,其本人表示不再养殖。但2017年5月海阳所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姜某某再次在别墅区进行养殖,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乳山工作组16日下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在反复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于16日23:40开始启动强制执法程序,转移暂扣姜仁辉在养畜禽,包括牛12头、羊4只、鸡33只、鹅1只,至17日5时左右畜禽全部转移完毕并拆除禽舍,7时左右完成粪污清理并消毒完毕,7:30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与周边居民代表见面,通报处置情况,居民代表表示认可。对海阳所镇政府3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