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受理2017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或复核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条件和申请事项请登陆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刊载的《威海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政策问答》和《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服务指南》查询。网址: www.whsfgj.gov.cn 咨询电话: 环翠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5200623 高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5626616 经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5982892 临港区建设局 5581956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5222530
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