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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39536188/2016-06052 发布单位: 广播电视台
内容分类: 2015年 成文日期: 2016-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6-03-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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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广播电视台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威海传媒网”(http://www.weihai.tv/)“广电政务”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政工办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191085)。

    一、概述

  2015年,市广播电视台结合自身具体实际,全面落实《条例》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同时,继续发挥复合型媒体的优势,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向广大群众提供信息,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市广播电视台有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领导,设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及兼职工作人员,并能够按要求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定期完善《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并严格对照实施。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网友提出的各类问题。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4条。从渠道和方式看,政府网站公开51条,政务微博公开498条,政务微信公开609条,其他方式公开80条。

  2015年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去年对比如下:

    
 

    (二)平台建设

    在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威海传媒网”上开设了“广电政务”专栏,与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电话或邮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出现公众咨询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于上报的相关信息,由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保密安全审核,确认为可公开内容后方可公开。另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市广播电视台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严把审核关。2015年,我台未发生任何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收集渠道不畅、协调工作不到位、信息传递缓慢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市广播电视台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三是积极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