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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国庆节旅游提示

文章来源: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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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又迎来出游好时机,市旅游监察支队发布国庆节旅游提示,提醒游客国庆出游要做好“功课”,快乐度假。

  一、制定计划,安全出行
  出行前请密切关注游玩地点的天气、交通状况,了解当地各项应急救援电话,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保险。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请认真了解行程,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注意事项等信息;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提前熟悉行车路线,并在出发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途中发生意外故障;参加登山、探险、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请充分了解风险信息,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制定详细出游计划,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二、谨慎报团,认清资质
  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盲目相信街头摊点人员、流动人员的“一日游”和海上旅游宣传,谨慎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这些在街头设置的揽客点,许多不是旅行社设立的,游客报名时往往没有旅游合同,甚至没有收据或发票,没有联系方式等,游客的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也难以维权。建议寻找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活动。
  针对五花八门的旅游网站推出的各种低价旅游产品,市旅游监察支队提醒,网络购买旅游产品需要谨慎。在网购之前应识别网站的真伪,切不可盲目相信网站链接;对于相关网站的广告,包括文字与图片,不能不加分析就相信,更不可草率就在网上支付;建议尽量使用可以线下支付的旅游产品,并注意保留电子订单、短信等信息记录,必要的可以通过拍照、截图留存证据。要树立“低价游”、“会员游”、“网群游”、“奖励旅游”等旅游形式可能会带来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意识,避免参加此类旅游。
  三、签订合同,合理维权
  游客在旅游过程的自始至终应妥善取得并保管好合法的证据,如旅游合同、收据或发票以及其他与旅游过程有关的材料、录像录音等证据。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准×星”的字眼属不规范的表述);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旅游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等,把以上环节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可避免日后纷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根据手中保留的各项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四、警惕欺诈,理性购物
  每逢假期,旅游购物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外出旅游时一定要理智购物消费,做到“三不要”:
  一是不要盲目相信导游、店家人员的“诱导”宣传,或怕丢面子而购买;
  二是不要贪图“便宜”,或随大流而购买;
  三是不要在非正规商店,或者不能出示正规票据的商店和摊位购买。
  参团的游客要与旅行社签好购物补充协议,购物后索要发票,发票内容要包含对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购买后发现确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五、文明出行,共建和谐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遇到纠纷,理性对待。如自身权益受损,注意收集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如发票(或收据)、合同、门票、照片、音像等。
  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游客行程结束后可到旅游投诉中心或相关部门投诉。旅游投诉中心或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游客向旅游投诉处理机关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期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游客来威遇到旅游纠纷可直接拨打市旅游监察支队电话0631-5315555。此外,游客也可向市消协(0631-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到人民法院起诉。无论寻求何种救助,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表及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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