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首页 |
|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通知
威政发〔2015〕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根据威政发〔2019〕10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该文件属于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已重新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