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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805/2015-04893 发布单位: 公安局
内容分类: 2014年 成文日期: 2015-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5-03-0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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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10部分组成,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9号;邮编:264209;电话:5192173)。

  一、概述

  2014年,威海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设、渠道拓展和主动公开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链、责任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在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方面,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威海民生警务平台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开通了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受理居民的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居民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提高公安机关行政透明度。

  全年,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民生警务平台、政务微博以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1027条,受理和回复居民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1410条,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时、全面、有效的公开,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指挥中心一名副主任和两名民警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威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威海市公安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的收集、保密审核、主动公开、问题澄清以及虚假信息回应的方式方法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建立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专门设计了《威海市公安局发文密级和公开属性审核意见表》,从源头上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确认。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了由宣传、指挥中心等部门参与的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务微博、9600110等渠道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与居民进行交流互动6200余次,并先后对公众关心的5·29山火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14年,通过“中国•威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8条,通过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596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90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233条。

  平台建设方面:精心经营好“中国•威海”网站,并使其成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充分利用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与“中国•威海”网站互为补充,为公众提供更多的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用心打理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广泛与公众互动沟通,当好居民的贴人心;尽力建设好业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在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增加业务服务导办员,为办事居民提供方便。同时,不断强化与威海电视台、威海广播电台、威海日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努力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威海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件,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法律依据、特殊警情接处警情况等,所有依申请公开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照法规规定书面答复了申请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但未申请减免费用的4名居民提出了回寄邮寄费的要求,其中2名居民交纳3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邮寄快递费用66元,另外2人未回应或拒绝交纳信息公开快递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威海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全年未出现因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存在疑义而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发布前审查、发布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对公文类政府信息成文前实行“联署”工作机制,公文签发与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同时进行;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全年,未出现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的问题。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形成环节,还存在“单轨”问题,没有形成“自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另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威海市公安局将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要重视抓好“源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轨”运行、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和更新已有公开渠道和手段,本着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贴近实际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