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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216X/2015-04860 发布单位: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内容分类: 2014年 成文日期: 2015-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5-02-0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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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依托互联网,在中国威海信息公开平台和单位网站建立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116条,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局党组领导班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平台,对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的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互动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4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分别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设置信息查阅点的方式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日常执法工作动态、案件处罚结果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单位文化市场执法网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政务微博,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方式。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其他资料、邮寄等费用根据情况而定,原则上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由局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可以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比较窄。二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严格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栏、宣传册、广播、网站等多渠道进行政府作息公开。二是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1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58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58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