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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718G/2014-02984 发布单位: 仲裁委秘书处
内容分类: 2013年 成文日期: 2014-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仲裁委秘书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4-03-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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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公布威海仲裁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仲裁委员会宣传联络科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文昌大厦8楼,邮编:0631—5807596)。

  一、概述

  2013年,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继续依托互联网、仲裁立案厅、报刊媒体,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仲裁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单位实际,把联络科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立案庭进行优化布置,服务指南上桌、文件入柜,摆放《仲裁须知》、《仲裁规则》、《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材料外;公开接待咨询、投诉建议的电话,改善接待来访群众条件;配齐各种办公设备;安排一名负责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2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数据13条、政策规定6条、其他信息29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威海仲裁网上进行公开,还利用工作时间、全业务咨询服务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另外,在单位立案厅张挂更多的公开信息,向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当事人提供法规、政策信息。

  (三)积极通过报刊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威海晚报开设仲裁专版,分期公开有关信息;在可读性强、发行量大的杂志上登载有关信息,以赠阅的形式发行至市场主体手中;每逢重大节日,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公开有关信息;编印了《仲裁与合同风险防范》、《走进仲裁》等宣传读本,通过多种途径发放到市场主体。

  (四)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3.15宣传活动现场、12.4宣传活动现场,均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仲裁办事指南和仲裁受案范围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未接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利用网上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全业务回答公众咨询的各类问题,同时,向群众和当事人免费提供《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公开材料。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责任领导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信息收集渠道不够顺畅、信息传递缓慢等问题,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仲裁工作,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