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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14-02982 发布单位: 司法局
内容分类: 2013年 成文日期: 2014-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司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4-02-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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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2013年,威海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健全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主要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2013年,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近10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促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3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12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数据1条,通知公告7条,人事任免8条,重要会议1条,工作动态198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在公开渠道和形式上,主要为网上公开和现场查询。网上公开方面,我们利用威海政府网的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现场查询方面,除及时向市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查阅报送公开的信息资料外,为方便群众来我单位咨询查阅,我们于2010年就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室,张贴“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并在单位一楼大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引导信息,并将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方便群众申请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年,我单位通过电子邮箱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接到申请后,我们立即按照《条例》、《办法》及《威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对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并不完全符合规定,但是我局仍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其提供了申请需要公开的内容并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不收费,对2013年受理的1件申请,我们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3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还非常重视公共咨询的受理和答复,但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我们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保密局确定。2013年,我单位先后两次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自查,从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审查程序等入手,重点检查机关外网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全年我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泄密事故。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3年我们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网上公开和现场公开,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到了及时答复,2014年我们将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安全保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本部门网站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