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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5980/2013-02734 发布单位: 地税局
内容分类: 2012年 成文日期: 2013-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地税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3-03-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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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地税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地税局门户网站“网送税法”(http://www.sdwh-l-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威海市花园南路35号,邮编:0631―264200,电话:0631―5272631)。

一、概述

2012年,威海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各级办税服务厅,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网送税法”相结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地税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纳税人;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税收信息,促进各级地税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地税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等服务信息10000余条,累计公开信息40000余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威海市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组织健全;配齐各种办公设备,安排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威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威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威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及《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2年,威海市地税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10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300余条、业务公开信息1030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3条;从渠道上看,网上公开400条,媒体公开1288条。另外,在各级办税服务厅通过触摸屏、液晶电视、政策宣传册等公开信息9122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方面,在威海地税外部网站开通“网送税法”栏目,加大公开力度,采用单向发送税收政策及工作信息和双向互动的服务方式为纳税人解决各类税收问题。同时,利用办税资源每月开办“局长服务日”、“纳税人税法培训学校”,向纳税人主动公开信息,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

(三)继续应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了地税工作的重大决策、行动部署、地税队伍建设重大举措、重大先进典型事迹例如迁址、系统升级等事件。

(四)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地税新闻稿件1200余篇,威海地税门户网站、威海地税网送税法登陆超过1万余次。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专门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七类信息,明确规定不予公开。二是明确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三是明确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了依申请公开的高效、规范,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威海市地税局未接到居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威海市地税局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威海市地税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威海市地税局利用“”纳税服务热线,全时间、全方位回答纳税人咨询的各类问题,共为居民提供网上咨询服务300余条、电话咨询服务12000余条,其中热线电话咨询较上年增幅29%。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接到相关公开信息后,市地税局保密部门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将公开信息选项标示为“主动公开”,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威海市地税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收集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传递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保密审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重点针对以上不足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为纳税人服务的职责,贯彻好“三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