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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0931R/2013-02722 发布单位: 地震局
内容分类: 2012年 成文日期: 2013-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地震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3-02-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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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2年,威海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社会公共服务联系起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党务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在制度建设上,严格按照各类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市防震减灾信息网以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咨询,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各科室具体职责变化,本着方便、适宜原则,及时进行人员调整,明确责任科室,落实责任人员,明确信息发布内部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地震局《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已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安全、全面、真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2年,通过“中国・威海”网站公开信息44条,其中人事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部门文件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3条,业务公开信息29条。通过防震减灾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近百条,访问量达到上万人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按照要求通过“中国・威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依托威海市防震减灾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通过在线咨询及时答复公众咨询,了解社会需求,实现与社会良性互动;三是在地震局大厅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公共信箱,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地震局服务窗口,方便收集意见建议,热情接待、解答群众咨询,快速办理审批业务。四是发挥相关载体作用。与威海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联系沟通,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度,威海市地震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市地震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威海市地震局没有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具体工作中共受理和答复群众各类问题咨询30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5人次,电话咨询213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威海市地震局对拟公开信息与公文运转流程一致,发布信息需先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然后报局分管负责人签批,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才能在网站上发布,保障了信息发布的安全,形成了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威海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要求标准和民众需求相比仍存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方面有待继续提升。

    2013年,市地震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已有公开渠道和手段,本着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贴近实际需求,贴近群众,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