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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1029M/2011-02283 发布单位: 港航局
内容分类: 2010年 成文日期: 2011-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港航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1-03-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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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港航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港航局门户网站(http://www.whghg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港航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8号,邮编: 264200,电话:0631―5232990)。

一、概述

2010年,威海市港航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新闻媒体及公告栏等形式,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不断强化信息的“全面度”,着力提高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促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港航局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按时发布海浪、大风等警示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局党委领导班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港航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组织健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港航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办公室与各科室配合,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调度和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0年,市港航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0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36条,统计数据23条,其他信息49条;从渠道上看,网上公开49条,媒体公开72条。另外,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板等方式公开信息30条;通过上报上级部门发布信息36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市港航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同时利用宣传栏、公示牌等形式及时发布科室职责、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0年,威海市港航局未接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免除。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市港航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港航局对拟发信息保密安全进行严格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后方可进行发布,形成了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并对发布信息的语言流畅性、结构合理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其它部门的工作,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流于形式,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仍需进一步扩大,在更加广泛应用网络和新闻媒体的同时,仍需进一步发展多样化的公开形式。

2011年,我单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局性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业务能力;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