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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11-02262 发布单位: 司法局
内容分类: 2010年 成文日期: 2011-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1-03-1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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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主要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办理。2010年,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近10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促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0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4条,统计数据1条,其他信息74条。在公开渠道和形式上,主要为网上公开和现场查询。网上公开方面,我们利用威海政府网的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现场查询方面,除及时向市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查阅报送公开的信息资料外,为方便群众来我单位咨询查阅,我们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室,张贴“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并在单位一楼大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引导信息,使来访群众不用问人就能顺利找到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0年,我单位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还非常重视公共咨询的受理和答复,但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我们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保密局确定。2010年我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泄密事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0年我们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网上公开和现场公开,2011年我们将在认真贯彻《条例》,确保安全保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本部门网站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