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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10-02892 发布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分类: 2009年 成文日期: 2010-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0-03-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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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中心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9年,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5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5条,统计数据2条,其他信息5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17条,新闻媒体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9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为当面提交申请,按时回复1个,回复率100%。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所申请信息都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中心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等费用都予以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9年,我中心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中心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902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160人次,电话咨询57128人次,网上咨询932人次。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09年,我中心主要从“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四个角度入手,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审查内容全面。中心信息公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与中心职责相关的法律、规章,在工作中形成的部门文件、工作计划、年度公报、重要会议及活动等等,都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

2.信息提报及发布及时。及时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须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报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保密审查后,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属主动公开的,还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和中心外部网站进行公布。

3.信息公开属性准确。准确是指信息的公开属性准确,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不被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产生后,相关负责人填写《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注明提报信息的产生日期、信息名称、内容描述、拟公开属性,分别提报至信息产生部门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处接受保密审查。各相关领导人分头把关、层层审查,共同确保信息公开属性的准确性。对不能确定公开属性的政府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市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4.保密审查过程规范。为保证保密审查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中心先后制定了责任制度、审查制度、信息同步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信息的提报、保密审查、信息的发布、信息公开报表的填写及报送、信息的登记备案、责任追究等都做了明文规定,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保密审查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我中心还存在些许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于进一步改进。2010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存贷利率、公积金贷款等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的信息公开内容。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