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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09-05194 发布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分类: 2008年 成文日期: 2009-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09-03-0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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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自月1日起,主要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中心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9条,规划计划0条,业务工作52条,统计数据3条,其他信息2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83条,新闻媒体公开3条,其他形式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个(其中网上提交0个,传真提交0个,信函提交0个,当面提交13个,其他形式提交0个),按时回复13个,回复率100%。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形成的0条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中心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等费用都予以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8年,我中心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中心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190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1000人次,电话咨询60000人次,网上咨询906人次。

五、主要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我中心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威政办发[2007]93号文件精神,针对具体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将信息公开内容分为6大类共19个小类,每一类都有对应的科室、管理部的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建立了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于08年4月份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公开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我中心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同步更新制度,要求各科室、管理部经办人员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报《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并上报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审查,主动公开信息交由信息技术科在“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建立《主动公开信息登记表》;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分别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表》、《不予公开信息登记表》。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科室、管理部严格按照中心《工作制度》的规定,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我中心按照市政府应急办要求,认真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了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2008年以来,没有发生对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推诿、拖延或应公开不予公开的问题,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之初,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存在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存贷利率、公积金贷款等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的信息公开内容。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