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2007〕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11号),确定我市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是:人口出生率为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总人口不超过254万。为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超前落实省里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也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的转折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以及当前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人口出生高峰期的平衡过渡。
二、超前落实好2008年度人口指导计划。根据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规律,自2007年4月份起就进入2008年度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各市区、开发区要依据“五普”和1%抽样调查数据,参考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数据,在摸清在孕、待孕育龄妇女底数的基础上,将市里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镇(街道)和村(居),落实到育龄群众,科学合理安排生育,防止人为的出生人口堆积。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依法发放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加强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对重点人群要进行定期随访、孕环情监测,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确保良好的生育秩序。
三、加大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要继续坚持人口统计月报和预警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结婚、生育时间。要继续加大晚婚晚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要进一步强化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要坚持依法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曝光;是党员、干部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加强对人口指导计划的组织领导。今明两年正值各级换届,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衔接,确保措施不软、力度不减。要将2007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度人口计划分解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办的重大事项范围,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约束性指标。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市区、开发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指导计划的,严格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各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调度和检查,层层建立出生人口瞒报、漏报和错报出生性别常年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
附:2008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8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
总人口 (万人) | 出生人口 (万人) | 人口出生 率(‰) | 人口自然 增长率(‰) | 出生人口 性别比 | |
单 位 | |||||
荣成市 | 66.6 | 0.44 | 6.6 | 0.2 | 107 |
文登市 | 64.O | O.42 | 6.5 | 0.2 | 107 |
乳山市 | 58.1 | 0.34 | 5.8 | 0.1 | 107 |
环翠区 | 33.8 | 0.35 | 10.5 | 5.0 | 107 |
高 区 | 19.2 | 0.29 | 15.5 | 15.O | 107 |
经 区 | 11.9 | 0.13 | 11.5 | 9.O | 107 |
全 市 | 253.6 | 1.97 | 7.8 | 0.8 | 107 |